福清阳下司法所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 本报讯 昨天,福清阳下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为河南籍农民工范某维护了权益。 据悉,去年11月份,范某在其雇主魏某承包的车间进行装配工作,不慎被滑落的钢板砸中左脚,导致左脚趾多处骨折。近日,范某出院后,多次找魏某索要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康复费,但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均无果。 阳下司法所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介入调解。但魏某认为,自己已承担了范某的全部医疗费,而且范某在工作中没有保护好自己,也有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因此拒绝支付赔偿金。对此,调解员指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魏某听了劝导之后愿意让步,最后,调解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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