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警方今起交巡分离 交警不再承担道路巡逻任务
派出所重点承担治安工作,不再参与处理交通事故 据警方人士透露,新的交巡分离制度实行后,交通事故处理及相关的管理工作,将完全由交警部门负责,同时,交警部门不再承担道路巡逻任务。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还获悉,不仅交巡分离,近期福州市公安局将把各城区交通管理事务从派出所剥离出来,派出所则重点承担各所属辖区的治安工作,不再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等相关工作。 记者从福州市部分辖区派出所了解到,原先在派出所担任的交通处理工作的民警,将会被调至交警大队工作,成为一名专业的交通警察。据了解,目前已有多个派出所负责交通警务的民警剥离出所属派出所,将陆续前往所属交巡警大队报到。其中一派出所从原有的40多名民警中,剥离出10多名民警到所属交巡警大队。 据介绍,此次的变动仅是把派出所里原有负责交通事务的民警并入到交巡警大队,福州市民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还是通过拨打110报警,由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直接调度,白天路面上的交通事故由交巡警大队的骑警处理,晚上的交通事故则由交巡警大队的机动队出警。派出所只负责辖区治安防控等工作。 警方表示,此举将优化警务改革,可使交警更好地担负起路面交通秩序维护、事故调查处理、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职责任务,同时把城区、集镇派出所从管理交通的专业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打防管控、社区警务及其他基层基础工作。 “三警合一”虽一警多能但仍存漏洞 据了解,2003年之前,福州的交警、巡警和派出所的警力资源没有整合,巡警负责110出警任务,而交警负责122的出警任务。往往是一起交通事故,多个警种到达现场处理。 对于当年交警、巡警同时出警的尴尬,福州一老民警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当年,如果路面上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群众往往会拨打110报警,而司机则会拨打122报警,经常出现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和巡警都抵达现场处理,既浪费警力又尴尬。 为此,2003年10月,福州市公安局实行交巡警管理体制改革,把巡警、交警与派出所警力整合,采取“三警合一”的警务制度,划归各派出所指挥。即每个派出所设“两队一组”,即巡逻中队、社区警务中队和内勤组。巡逻中队在派出所辖区内步巡与车巡相结合,开展巡逻盘查和交通管理工作。派出所成为辖区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据介绍,2003年交巡警合并后,在接处警上,实行一级接处警,即由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直接调度路面巡逻警力处置,必要时指挥邻近辖区巡逻力量增援。不管是群众还是司机,统一拨打110报警,由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派出所民警得知事故后,可以快速处理,避免重复出警。 不过,目前“三警合一”警务制度,交巡警中队设置在派出所,虽然是一警多能,但往往导致派出所交通管理方面工作的疏漏,显得不够专业。为改变这一局面,因此进行优化警务改革。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在目前的警务制度下,如路上遇到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派出所民警先出警,如果车祸中出现人员受伤后,则需要移交给交巡警大队处理,仍有重复出警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