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防盗网管壁厚度缩水 挑战“行规”获三倍赔偿

北落西门
2015-03-11 10:02:03

定做的不锈钢防盗网管壁厚度缩水。3月9日上午,经营者按新版《消法》赔偿许先生3倍的款项。

2014年10月,许先生装修新居。他找到市区一家加工防盗网店定做不锈钢防盗网,总价3800元,约定管壁厚度1毫米,还将要求在《合同书》标注。防盗网安装完毕,许先生觉得管壁厚度不够。他借来游标卡尺一量,果然厚度仅0.7毫米,缩水0.3毫米。许先生多次找老板协商,对方坚称这是他们的“行规”,即所有定做的防盗网原材料厚度均不足1毫米。

芗城区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执法人员调查,许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在明知防盗网管壁厚度不足1毫米的情况下,仍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物品,属欺诈行为,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新版《消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终于按法规赔偿许先生11400元。经营者赔偿后,许先生有权不退还防盗网而保留使用。(卢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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