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五举措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黑大大大帅
2012-08-09 16:34:03

  一是支持技术改造。对企业购置国外先进设备、国产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分别给予购置额的2.5%和3%、最高60万元的补助。

  二是支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对被列入国家火炬、星火计划项目的,分别给予8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入驻福清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新增税收100万元给予3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福州市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和5万元奖励。四是支持设立研发机构。新通过国家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企业研发机构,按当年缴税300以下、3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通过省、福州市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奖励。五是支持科技孵化和培育。对新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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