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撞倒碾压福清依姆后逃逸 两名无良司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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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肇事司机 无证驾驶还逃逸 据了解,第一辆肇事车的车牌号为闽a358e1,肇事司机叫王某,男,1972年出生,福清东张人,其准驾记录为a2,状态显示为已注销,该车车主为宋某,该车车辆保险有效期止于2014年1月16日;第二辆肇事车的车牌号为闽a55z17,肇事司机叫陈某清,男,1993年出生,长乐松下镇人,准驾记录为c1,该车车主为陈某,车辆保险有效期止于2015年2月26日。 经民警调查,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为:2015年1月10日18时30分许,王某驾驶牌号为闽a358e1的小轿车沿201省道长乐往福清龙山方向快车道行驶至事故路段,遇从其车前方左往右横过道路的行人张洪玉,王某避让不及,小车左前侧将张洪玉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王某下车查看后未报警也没有保护现场,又回到车上继续驾驶肇事车辆逃逸,放任张洪玉坐在道路中间,导致其被第二辆肇事轿车闽a55z17二次碾轧。事发后,第二辆肇事车的司机陈某清为逃避处罚也没有报警和保护现场,而是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依照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该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为:当事人王某、陈某清共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洪玉不负本起事故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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