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网警警告王思聪不要侮辱他人 这次事真的大了吗?

清淡口味
2019-03-21 15:56:56

我觉得这件事情已经闹大了,并且王思聪确实构成对花千芳的名誉侵权。而江苏网警的及时警告也值得点赞,他们昭示着这个世界并不是有钱就能为所欲为。

整件事情起始于一次关于“出不出国”争论。作家花千芳在微博上发表了关于全民学英语的看法,他认为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英语学了都毫无用处,全民学英语会造成大量的人力、财力浪费。而鼓吹学英语的都是一些培训机构的既得利益者。

我们姑且不伦花千芳的此番言论是否正确,但人家毕竟有言论自由,当然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评论。当然,你可以反驳他的观点,但反驳必须在合理限度内,不能进行人身攻击甚至是人格侮辱。然后,王思聪好像并不懂得尊重别人,一上来就出语惊人:“都9102年了,还有没出过国的傻屌吗?”其意指花千芳是傻屌,可谓是路人皆知。

于是,花千芳便展开了和王思聪的“互怼战争”。双方你来我往大战了几个回合,花千芳渐占上风。于是,王思聪疑似恼羞成怒,竟然把自己头像换成花千芳的真人照,并在照片上附上“NMSL”几个英文字母。显然,这一行为足以构成对花千芳的人格侮辱和名誉侵害,已经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所以,江苏网警也友情提示王思聪侵害了别人名誉,劝告他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虽然,王思聪家大业大,赔偿花千芳的名誉损失完全是不在话下。但是,王思聪已经不是民事责任这么简单了,他作为网络大V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这么做等于是在数以亿计的人面前羞辱花千芳,完全达到了“侮辱罪”的刑事犯罪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次要给江苏网警点赞,他们不畏钱威的精神和气节值得赞扬,同时也昭示着不是有钱就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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