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考生应凭录取通知书12日起可提取档案

sam赵
2015-08-05 14:50:35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福清市教育局获悉,中考考生应凭录取通知书于8月12日-13日到中考报名点(原毕业学校或市中招办)提取档案。

据了解,9月12日-13日,各初中学校将组织初中未毕业学生补考,未毕业学生应按时到原初中学校参加补考。补考试卷命题、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由初中学校负责,分值结构和各科成绩评定按中考相关规定,试卷由学校存档备查。考后三天内,各初中学校应将学生补考成绩发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邮箱(fqszjk@163.com)。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