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今年头三季度发放低保金千余万元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9月20日讯(记者 陈希龙)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城乡低保金按季度发放,第三季度低保金已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至此,头三季度市镇两级累计发放低保金约1466.8万元。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对全市农村低保户、城市低保户重新按规范化申请、审查、审批入保,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都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根据其家庭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审核,使保障对象有出无进、保障金额有增有减。此外,对城乡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季度低保金于中间月份下拨到各镇街,由镇街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给低保户。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纳入农村、城市低保的家庭(包括农村五保户)共有7920户15874人,其中农村低保家庭5583户11985人,农村五保户1249户1249人,城市低保家庭1088户2640人。至第三季度,全市城乡居民享受低保人数有所减少,纳入农村、城市低保的家庭(包括农村五保户)共有7822户15749人,其中农村低保家庭5560户11934人,农村五保户1191户1191人,城市低保家庭1081户2624人。 又讯 近日,有城乡低保对象反映领到的低保金有的月份多,有的月份少,认为是发错了或少发了。对此,记者走访了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城乡低保对象除了其家庭收入变化,保障金额有增有减外,恰好遇到发放春节补贴或物价补贴的月份,城乡低保家庭领到的低保金就会明显增多,而没有春节补贴或物价补贴的月份,则会明显减少。例如,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春节补贴每人100元,按城乡低保家庭3人计算,该家庭就增加了3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