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起福清电动自行车可免费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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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10:24:47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落实便民利民政策,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允许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挂牌,并免收牌证工本费。登记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1月10日。

据了解,凡符合下列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到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登记报牌:一、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二、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三、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四、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五、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六、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七、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八、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九、轮胎宽度不大于76毫米;十、前后挡板宽度不大于330毫米;十一、鞍座尺寸长度不大于550毫米。

另据悉,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16年1月11日起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以及违规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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