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环卫工人扫地灰尘影响吃饭,女子殴打环卫工,用鞋跟狠蹬其头部致伤,被拘留10日罚300元,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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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看来,仅仅被拘留10日和罚款300元,实在是太便宜他了。像这种丧心病狂、欺凌弱小的无耻之徒,就该受到法律制裁。环卫工含辛茹苦地为大家创造清洁环境,你非但不知感恩还大大出手,实在是该被千刀万剐。

据报道,6月16日上午8时许,河南三门峡发生了让人十分气愤的一件事,女子马某在一家早点店门口吃早餐,她觉得环卫工人杨某扫地的灰尘影响了她吃饭,与之发生冲突。

据河南渑池县公安局通报,事情发生在渑池县果园乡暖苑西区东门南侧逍遥镇胡辣汤门口。马某正在吃早餐,她觉得环卫工人杨某扫地灰尘影响她吃饭问题,双方因此而发生口角,之后,两人进一步发生了肢体冲突,厮扯中,两个人都倒在地上,马某用鞋跟蹬杨某头部,致杨某头部受伤。
事发后,周围聚了不围观的群众,果园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将违法嫌疑人马某控制。在认真调查基础上,渑池县公安局于当日14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马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300元罚款的处罚。后续工作在进一步处理中。
仅仅因为环卫工清扫地面时影响了自己吃饭,就像疯狗似的对着人家拳打脚踢,实在是人神共愤。在古代,像这种无耻之徒,恐怕是人人得而诛之吧。环卫工的本职工作是清洁环境,给大家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存空间。因此,环卫工是世界上最不能以“制造污染”加以苛责的。但是,马某就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毫不留情地把环卫工打倒在地。像这种欺凌弱小的无耻行径,我认为已经属于寻衅滋事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因此,仅仅被拘留几日,真的是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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