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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有理有据,大坝毋庸置疑不是供游客游玩的地方,也不是说以盈利为目的,大坝是用来防洪用的,没有什么可游玩的,但是偏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大坝拍照不小心掉入水里不幸溺亡,说一千道一万,主要责任还在于监护人,可是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亲,认为是管理处的责任,要求管理处赔偿,遭到了管理处的拒绝。
笔者觉得这个拒绝并没有任何错误,而是正确的,因为这种相当危险的行为并不是管理处的责任,大坝不是游玩的地方,任何人都不能说去大坝游玩或者游泳,因为谁也保不准不会造成危险,而确实是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去大坝拍照,太过于危险,可是孩子父亲母亲是和认为孩子15岁,应该没事,可偏偏就造成了孩子的不幸死亡,而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孩子父亲监护不到位,才造成了孩子的死亡,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说,不能接受孩子的不幸死亡,认为管理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认为就是大错特错了,人家是管理大坝的,可这不是盈利旅游的地方,而是用来防洪泄洪用的大坝,而孩子被淹死,这是不幸,可不能把这种过错归咎于管理处。
天热了,对于孩子来说,莫过于最大的爱好就是找一条河,游泳,这让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玩又避暑的事,可偏偏发生了危险,主要责任在于监护人,而不是管理处,而大坝拒绝赔偿也是管理处的正确做法,不可能为此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事故赔偿,这是不合理的情况。
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现在天热,莫要因为任性出了意外,得不偿失。谁也保不齐会不会发生意外事件,安全第一,莫要强求,尤其是青少年,最为危险的就是戏水。
凡事有理有据,大坝毋庸置疑不是供游客游玩的地方,也不是说以盈利为目的,大坝是用来防洪用的,没有什么可游玩的,但是偏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大坝拍照不小心掉入水里不幸溺亡,说一千道一万,主要责任还在于监护人,可是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亲,认为是管理处的责任,要求管理处赔偿,遭到了管理处的拒绝。
笔者觉得这个拒绝并没有任何错误,而是正确的,因为这种相当危险的行为并不是管理处的责任,大坝不是游玩的地方,任何人都不能说去大坝游玩或者游泳,因为谁也保不准不会造成危险,而确实是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去大坝拍照,太过于危险,可是孩子父亲母亲是和认为孩子15岁,应该没事,可偏偏就造成了孩子的不幸死亡,而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孩子父亲监护不到位,才造成了孩子的死亡,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说,不能接受孩子的不幸死亡,认为管理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认为就是大错特错了,人家是管理大坝的,可这不是盈利旅游的地方,而是用来防洪泄洪用的大坝,而孩子被淹死,这是不幸,可不能把这种过错归咎于管理处。
天热了,对于孩子来说,莫过于最大的爱好就是找一条河,游泳,这让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玩又避暑的事,可偏偏发生了危险,主要责任在于监护人,而不是管理处,而大坝拒绝赔偿也是管理处的正确做法,不可能为此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事故赔偿,这是不合理的情况。

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现在天热,莫要因为任性出了意外,得不偿失。谁也保不齐会不会发生意外事件,安全第一,莫要强求,尤其是青少年,最为危险的就是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