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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判例真的让人极度舒适,本来明明就是大妈违规变道致交通事故发生,她反而还理直气壮地索赔五万,真当奥迪车主的钱是跳上掉下来的不成?难道她不怕自己狮子大开口噎死自己吗?还好交警并没有一味偏向弱者,而是站在公正立场秉公执法,真的是值得点赞。
据报道,前几天上午9点多,浙江嘉兴的裘先生开车去上班,在路口一个阿姨骑着电瓶车突然斜插过来,擦到裘先生驾驶的奥迪车,然后阿姨倒在地上。事发后,双方本来要私了,但是奥迪车车主裘先生说,戴阿姨要求他赔偿5万块钱,裘先生不能接受,于是双方报警,到交警中队处理。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启动之后,想超越前面的电瓶车,往左侧有变向的动作,然后跟左侧的一辆机动车,发生刮擦,然后电动车摔倒。交警认为,这起事故起因是电瓶车变向,奥迪车主正常行驶并没有过错,所以开电瓶车的戴阿姨要负全部责任。这样一来,这起事故当中双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戴阿姨的医药费和裘先生奥迪车的维修费用,都要戴阿姨一方承担。于是,戴阿姨非但没能要到五万赔偿,还要倒赔裘先生3000元修车费。早知如此,恐怕她会对当初没有同意奥迪车主的私了建议悔青肠子吧。当然,整起交通事故确实是戴阿姨的错,“道对道”行驶确实是人尽皆知的基本常识,但戴阿姨仍然随心所欲地变道行驶,从而撞上正常行驶的奥迪车。试问,如果这种情况下还要让奥迪车主承担责任,那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那岂不是变相纵容随意变道的违法行为?
所以,这起判例意义非凡,它昭示着“谁弱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将一去不复返,而“任何人都将为自己过错买单”将会成为新的普世规则。
据报道,前几天上午9点多,浙江嘉兴的裘先生开车去上班,在路口一个阿姨骑着电瓶车突然斜插过来,擦到裘先生驾驶的奥迪车,然后阿姨倒在地上。事发后,双方本来要私了,但是奥迪车车主裘先生说,戴阿姨要求他赔偿5万块钱,裘先生不能接受,于是双方报警,到交警中队处理。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启动之后,想超越前面的电瓶车,往左侧有变向的动作,然后跟左侧的一辆机动车,发生刮擦,然后电动车摔倒。
交警认为,这起事故起因是电瓶车变向,奥迪车主正常行驶并没有过错,所以开电瓶车的戴阿姨要负全部责任。这样一来,这起事故当中双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戴阿姨的医药费和裘先生奥迪车的维修费用,都要戴阿姨一方承担。于是,戴阿姨非但没能要到五万赔偿,还要倒赔裘先生3000元修车费。早知如此,恐怕她会对当初没有同意奥迪车主的私了建议悔青肠子吧。
当然,整起交通事故确实是戴阿姨的错,“道对道”行驶确实是人尽皆知的基本常识,但戴阿姨仍然随心所欲地变道行驶,从而撞上正常行驶的奥迪车。试问,如果这种情况下还要让奥迪车主承担责任,那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那岂不是变相纵容随意变道的违法行为?
这起判例真的让人极度舒适,本来明明就是大妈违规变道致交通事故发生,她反而还理直气壮地索赔五万,真当奥迪车主的钱是跳上掉下来的不成?难道她不怕自己狮子大开口噎死自己吗?还好交警并没有一味偏向弱者,而是站在公正立场秉公执法,真的是值得点赞。
据报道,前几天上午9点多,浙江嘉兴的裘先生开车去上班,在路口一个阿姨骑着电瓶车突然斜插过来,擦到裘先生驾驶的奥迪车,然后阿姨倒在地上。
事发后,双方本来要私了,但是奥迪车车主裘先生说,戴阿姨要求他赔偿5万块钱,裘先生不能接受,于是双方报警,到交警中队处理。
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启动之后,想超越前面的电瓶车,往左侧有变向的动作,然后跟左侧的一辆机动车,发生刮擦,然后电动车摔倒。交警认为,这起事故起因是电瓶车变向,奥迪车主正常行驶并没有过错,所以开电瓶车的戴阿姨要负全部责任。这样一来,这起事故当中双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戴阿姨的医药费和裘先生奥迪车的维修费用,都要戴阿姨一方承担。
于是,戴阿姨非但没能要到五万赔偿,还要倒赔裘先生3000元修车费。
早知如此,恐怕她会对当初没有同意奥迪车主的私了建议悔青肠子吧。当然,整起交通事故确实是戴阿姨的错,“道对道”行驶确实是人尽皆知的基本常识,但戴阿姨仍然随心所欲地变道行驶,从而撞上正常行驶的奥迪车。试问,如果这种情况下还要让奥迪车主承担责任,那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那岂不是变相纵容随意变道的违法行为?
所以,这起判例意义非凡,它昭示着“谁弱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将一去不复返,而“任何人都将为自己过错买单”将会成为新的普世规则。
这起判例真的让人极度舒适,本来明明就是大妈违规变道致交通事故发生,她反而还理直气壮地索赔五万,真当奥迪车主的钱是跳上掉下来的不成?难道她不怕自己狮子大开口噎死自己吗?还好交警并没有一味偏向弱者,而是站在公正立场秉公执法,真的是值得点赞。
据报道,前几天上午9点多,浙江嘉兴的裘先生开车去上班,在路口一个阿姨骑着电瓶车突然斜插过来,擦到裘先生驾驶的奥迪车,然后阿姨倒在地上。


事发后,双方本来要私了,但是奥迪车车主裘先生说,戴阿姨要求他赔偿5万块钱,裘先生不能接受,于是双方报警,到交警中队处理。
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启动之后,想超越前面的电瓶车,往左侧有变向的动作,然后跟左侧的一辆机动车,发生刮擦,然后电动车摔倒。
交警认为,这起事故起因是电瓶车变向,奥迪车主正常行驶并没有过错,所以开电瓶车的戴阿姨要负全部责任。这样一来,这起事故当中双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戴阿姨的医药费和裘先生奥迪车的维修费用,都要戴阿姨一方承担。

于是,戴阿姨非但没能要到五万赔偿,还要倒赔裘先生3000元修车费。早知如此,恐怕她会对当初没有同意奥迪车主的私了建议悔青肠子吧。
当然,整起交通事故确实是戴阿姨的错,“道对道”行驶确实是人尽皆知的基本常识,但戴阿姨仍然随心所欲地变道行驶,从而撞上正常行驶的奥迪车。试问,如果这种情况下还要让奥迪车主承担责任,那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那岂不是变相纵容随意变道的违法行为?
所以,这起判例意义非凡,它昭示着“谁弱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将一去不复返,而“任何人都将为自己过错买单”将会成为新的普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