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0天,为女主播打赏12万,并线下约见女主播,妻子归劝却动手打妻,这事您怎么看?

一位已婚男子因为迷恋直播平台的女主播,在30天内,打赏女主播12万多元,妻子母亲劝他,他却对妻子动手。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情,此事曝光后,有热心网友在女主播直播间,发出灵魂拷问,却被踢出直播间。女主播回应,向他妻子道歉,希望男子回归家庭。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23137021830758668/

3条回答

这种男子就是典型的心猿意马、不负责任,明明已经是有妇之夫,竟然还去迷恋女主播。更为甚者,他还不是偷偷摸摸地迷恋,而是正大光明地迷恋,挥金如土地迷恋,一掷千金地就打赏巨款达12万之多。当妻子好心规劝他时,他非但不知悔改还暴力殴妻,实在是丧心病狂。像这种人,就活该众叛亲离、家财散尽。

据报道,陈女士的丈夫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迷恋上了网络主播,并且在30天之内打赏了主播12万元,之后还不停的变卖房子借贷款,只是希望可以博得美人一笑,妻子和母亲不同意,对方这是对其拳打脚踢。
据了解,陈女士和丈夫结婚已经七年,有二个孩子,以前家庭关系很好。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老公的微信里多了一个备注“老婆”的人。这位“老婆”就是那名女主播,其老公经常看她直播到深夜。更气人的是,陈女士还发现,老公肖先生曾约女主播见面,一起穿情侣服。不过女主播对酒店的照片和情侣装进行了否认,称只是自己的生活照。
事情发酵后,涉事女主播也公开道歉。
当然,道歉归道歉,她并没有还钱的意思表示。
这个案件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一是男子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其行为构成对共有财物的无权处分,其妻子有权主张该处分行为没有效力,让女主播返还钱款。二是男子不听劝阻还家暴妻子,涉嫌构成虐待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像这种迷恋野花、家暴内人的无耻之徒,真的是没有担当、不负责任的人,这种人实在不配称之为男人,只有众叛亲离、妻离子散才是属于他的唯一结局。

登录 后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