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5名外卖小哥KTV打死年轻妈妈案,怎样加强对外卖员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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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带着深深的偏见。在殴打年轻妈MD时候,这几个小哥就是醉酒闹事的小青年,跟他从事什么职业毫无关系。因此从这事件中也推导不出需要加强对外卖员的管理。

这事和我们常见的Ktv醉酒闹事是一样的,就是几个醉酒小哥酒壮怂人胆去调戏妇女,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殴打受害者,结果却导致受害者死亡。在法律工作者眼里,关注的是凶手的行为,而不关注凶手的职业。

所以我不赞成题目的推论。这几个小哥醉酒闹事,不代表所有的外卖小哥都有问题。直接推论出需要加强对外卖小哥的管理也有些无稽之谈,不可以这么一棒子打死了。

这种案子其实就是酒后闹事的刑事案件,跟个人有关,而跟其职业无关。不管如何,醉酒的人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这几个小哥算是辉了。

坏人不分行业,不是说因为五名外卖小哥打死了年轻妈妈,就对所有的送外卖的持否定态度,认为他们就都是道德败坏的坏人,都要处处提防,对于丧心病狂的这五个人要严惩不贷,这是法律将给予他们的惩罚,他们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不能说因为此事就去说送外卖的都是坏人,当然,不管是什么行业,对于行业的职业操守进行严格的一个管理和规范,这是很有必要的。

笔者认为应该对于全国各地的外卖从业人员应该严格培训,对于有些有暴力倾向,且道德素质不行的人进行一个严格的筛选,这也是很有必要的。

该案件的发生,确实太过于丧心病狂,据悉,此五人路遇一年轻女子,进行搭讪,一直追至KTV包厢,女子为搭理他们,他们恼羞成怒,在包厢里将年轻女子殴打致死。

案件过程并不复杂,就是这五人见色起意,想搭讪年轻的女子,遭到了拒绝后心生歹意,随后打死了年轻女子,这五人丧心病狂到了极点。

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就是对于五人进行法律严惩,以儆效尤,同时加强该行业人员的管理和筛选,同样,各行各业都要如此,社会闲散人员也是一样,加强社会管制,对于此类现象,都要严惩不贷,只有让法律的严惩,才能从根源上遏制。

最近真的发生太多诸如此类的暴力案件了,先是重庆保时捷女街头怒扇奇瑞男耳光,紧接着吉林奥迪女连续扇打外卖小哥几十耳光,然后又是母女将轮番殴打外卖小哥二十分钟。本以为暴力案件会告一段落,没想到合肥又发生了这样一起故意打人的恶性案件。一时之间,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险象环生,稍有不慎就会遇上危险。难道真的是天气太热了,让大家都变得脾气火爆了?

据报道,7月28日晚22时许,受害人朱某某与丈夫徐某某、弟弟及弟媳张某某等人来到KTV唱歌,涉案人员王某(男,32岁,寿县人)、毕某龙(男,34岁,寿县人)、王某祥(男,29岁,萧县人)、岳某(男,34岁,寿县人)、仇某(男,26岁,泗县人)等人也在KTV内。

双方在KTV吧台订包厢时,毕某龙向张某某搭讪,因双方原本不认识,朱某某、张某某二人订好818包厢后离开吧台,毕某龙知悉后独自前往818包厢,在包厢内滞留2分钟后离开,双方未发生冲突。

当晚23时许,王某、毕某龙、王某祥再次前往818包厢找张某某搭讪时,在818包厢门口与外出上洗手间返回的张某某、朱某某相遇,受害人朱某某将张某某拉回818包厢。随后,王某进入818包厢,与受害人朱某某丈夫徐某某发生争执。毕某龙随后叫来涉案人员岳某、仇某等人对徐某某等人进行殴打。期间,王某多次殴打受害人朱某某头部,致朱某某当场休克。

7月30日凌晨,受伤女子朱某某(34岁,霍邱县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诊断死因系蛛网膜下出血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毫无疑问,王某等人明目张胆地搭讪有夫之妇,遭到拒绝后竟然怒火中烧地动手打人,并且下手还如此之重。这些人等,就是典型的黑恶势力,是整个社会不安定的危险因素。我们国家正在进行伟大的扫黑除恶运动,像这种人敢顶风作案,应当受到法律严惩。王某等人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最高要判处死刑。
希望他们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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