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71岁老人因纠纷将邻居4岁孙子打晕,装入编织袋沉入莲花池致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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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这种人真的是丧心病狂,人家都说年龄越大越慈眉善目,但这老人却愈发狠毒。就算邻居和他有过过节,他有什么怨气也不能撒在人家孩子身上啊。更何况,面对这样一个年幼的小孩子,也不知道他如何下得了手,真的是灭绝人性啊。

据报道,2019 年 8 月 5 日 16 时 45 分许,乐东县乐光农场社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死者:4 岁,男)。接报后,乐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侦查员赶赴案发现场开展侦破工作。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察等相关取证工作,最终确定潘某珍(女,71 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日 20 时 10 许将其控制。
根据犯罪嫌疑人潘某珍交待: 2017 年,其与邻居王庆(化名,死者爷爷)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 2019 年 8 月 5 日 16 时 10 分许,潘某珍从自家菜园回住处,途中遇到王庆,两人再次发生口角,潘某珍负气回到家中,心中满是怨恨,遂产生报复心理。 16 时 45 分许,潘某珍发现王庆孙子无人看管,于是将其诱骗至自家房前偏僻处殴打致晕,并将该男童装入编织袋沉入乐光农场社区办公楼后的莲花池内致死。
这起案件已经严重突破了我的人伦底线,实在难以想象,当一名年逾70周岁的老太太,面对一名年仅4岁的小孩子时,她是如何能够下得了手的。大家都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难道老太太在对小孩子下毒手时没有在某一瞬间想起自己的孙子吗?她好歹也是一个女人,难道就没有产生丝毫的仁慈之心吗?如此狠毒的蛇蝎毒妇,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当然,老太太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且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相当残忍,应当依法判处死刑。

杀人犯叫潘某珍,女71岁。因为与被害人的爷爷发生土地纠纷而怀恨在心,将4岁的被害人击昏后,沉入水池致死。作为法律工作者,其实我知道,潘某珍基本上不可能被判处死刑。

单从法律上来说,因为潘某珍已经超过了70岁,具体的处罚中,一般对这个年纪的老人不会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最多判处死缓,那么其年龄这么大,也许很快又会保外就医。可以说,恶魔极有可能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始终认为,不管大人之间有什么纠纷,将怨气撒在孩子身上,将魔手伸向孩子的人,都不能称之为人,而只能称之为**。只有这只有这些懦弱的人,才会去欺负比自己更加弱小的人。
我一定要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潘某珍,可怜的4岁孩子,还没有见识到世界的美好,就永远的失去了生命。所以还是不要把自己的孩子置于无人看管的境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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