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伙见义勇为抓小偷,小偷车撞私家车,私家车要小伙赔偿二千元修车,这合理吗?
河南郑州,外卖小哥小杨在送餐时,一女孩求助称手机被偷。小杨骑车带女孩追回手机,途中撞倒小偷,小偷的电瓶车剐蹭到旁边一轿车。轿车车主向小杨索赔2千,小杨气得直哭,称自己明明是见义勇为还要被索赔,很憋屈。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2563185788859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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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小伙子见义勇为值得肯定。但是,被剐蹭到的私家车主也值得同情。毕竟,抓小偷固然是全社会都鼎力支持的善行义举,但行善事也不能以牺牲别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代价。因此,被剐蹭到的私家车主也有索赔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让见义勇为的小伙子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合情理,应当由受益人予以补偿。
据报道,前几天在郑州,有一起做好事却摊上事的案例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当天,外卖小哥小杨经过一个路口时,看见了一个正在哭的姑娘,询问之下才得知姑娘的手机被偷走了,小杨立刻让女孩上车一同前去抓小偷,很快小偷就被抓住了,手机也交还给了姑娘。
小杨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是没想到事情却变得更复杂了,因为在抓小偷的过程中,小杨不小心剐蹭到了路人的车,车主要求小杨赔偿他的损失,共计2000元,那小杨委屈得直接眼泪: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啊。他认为自己只是帮助姑娘找回了手机,车也是不小心蹭到的,这件事应该让那个姑娘来负责啊!
但是姑娘却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凭什么要赔偿,应该让小杨来赔偿,因为车是小杨蹭的。车主一看,这两个人都不想赔偿也急了,自己才是无辜的呢,总不能这委屈自己就受着了吧。那么,到底应该是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我认为,小杨虽然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剐蹭到私家车的,但见义勇为本身也不能成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因此,他剐蹭到了私家车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是,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致使自己遭受损害的,可以要求受益人予以补偿。小杨剐蹭到了别人的私家车,当然遭受了财产损害,而姑娘作为受益人,当然应当予以补偿。
当然,最可恶的就是小偷,如果没有小偷生事,也就不会有这么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