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房给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后的房产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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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筱厨君 关注
2019-08-18 06:36:16

很简单,我们国家的房屋是以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登记行为优先于任何其他的出资行为,只要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女友的名字,如果没有确定份额,那么法律就推定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各有房子份额一半。

房子作为不动产,以登记为要件,登记就具有了对抗其他第3人的优先效力。只要一登记了1女友的名字,那么房屋就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对男方的婚前出资部分可以视为是对女方的无偿赠与。

那么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法院是不会考虑这么多的,法院只会根据房屋登记的情况来进行裁判。如果房屋登记为双方共同所有,那么法院就会判决一人一半,丝毫不会考虑谁婚前财产的问题。

所以这就提示我们,如果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那么婚后最好一个人单独还款,并且需要证明,另一方并没有负担家庭的共同债务和共同消费。这样才能够保证在离婚诉讼中处于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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