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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提出这个问题,足以说明你真的是百年难遇的好男人。试想,虽然你和前妻曾经共度一段漫漫时光,但是当你们办理离婚手续以后,在法律上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便不再错误,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也彻底破灭,你们双方可以说是互不相欠了。所以,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你完全可以不管不顾。而不会受到任何非难。当然,如果你自愿对她进行帮扶,那也没有什么会阻挠你。如题所述,题主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双方携手与共一段时间以后,夫妻感情突然破灭,于是便于三年前走向离婚。离婚三年后,题主前妻得了重病,需要花费巨额医药费,让她难以独自承担。于是,题主念及旧情想对她伸出援手,但同时也想搞清楚,他对前妻究竟是否还负有义务。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负有扶持义务。当一方生活困难或者重病需要医治时,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但是,当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双方之间相互负有的权利义务也一并消灭。并且,男女双方之所以要走向离婚,还不是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吗?既然双方都不再有感情基础了,自然也就分道扬镳了。所以,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题主都对前妻不再负有任何义务。
当然,还是那句话,如果题主自愿帮扶前妻,那法律和道德也不会阻拦。只能说,题主是万中无一、念及旧情的好男人。
你能提出这个问题,足以说明你真的是百年难遇的好男人。试想,虽然你和前妻曾经共度一段漫漫时光,但是当你们办理离婚手续以后,在法律上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便不再错误,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也彻底破灭,你们双方可以说是互不相欠了。所以,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你完全可以不管不顾。而不会受到任何非难。当然,如果你自愿对她进行帮扶,那也没有什么会阻挠你。

如题所述,题主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双方携手与共一段时间以后,夫妻感情突然破灭,于是便于三年前走向离婚。离婚三年后,题主前妻得了重病,需要花费巨额医药费,让她难以独自承担。于是,题主念及旧情想对她伸出援手,但同时也想搞清楚,他对前妻究竟是否还负有义务。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负有扶持义务。当一方生活困难或者重病需要医治时,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
但是,当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双方之间相互负有的权利义务也一并消灭。并且,男女双方之所以要走向离婚,还不是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吗?既然双方都不再有感情基础了,自然也就分道扬镳了。所以,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题主都对前妻不再负有任何义务。
当然,还是那句话,如果题主自愿帮扶前妻,那法律和道德也不会阻拦。只能说,题主是万中无一、念及旧情的好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