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未拴绳上马路,摩托车骑手碾压扬长而去。并且称爱找谁赔找谁赔,你怎么看?
宁夏银川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骑摩托车,通过斑马线的时候,直接用摩托车碾压过小狗,并且扬长而去。狗主人要求他赔偿,他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有拒绝赔偿。并怪狗主人不拴狗绳,并且扬言爱找谁找谁赔。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3751414209930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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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不栓绳子在马路上跑的这种行为很有可能造成车辆事故,虽然说压死了宠物狗,可是有因便有果,要是你栓了狗绳,难道摩托车骑手还故意跑过来撞死你的狗,如果真的是那样,那可以认为是故意伤害,不光要叫他承担赔偿,估计他的行为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可事实真相并不是这样,而是狗主人将宠物狗没有拴绳子,在马路上乱跑,摩托车经过的时候不小心撞死了这条狗,这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后果,怨不得任何人,至于提出来的那个赔偿,笔者认为摩托车骑手做的也没错,不应该给予赔偿,如果这让赔偿,那是不是有些不法分子天天找一帮流浪狗丢在马路上,让过往的车辆撞死,可以讹诈一笔钱,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该事件发生在宁夏银川,当时在一十字路口斑马线上一摩托车骑手撞死了一只没有拴绳子的泰迪犬,摩托车骑手撞死小狗后并没有打算停下看看,而是准备离开,这个时候被执勤交警追上,拦下了摩托车骑手,狗主人要求赔偿3000元,摩托车骑手认为泰迪犬没有拴绳子,所以拒绝赔偿,后来在交警的调解下,摩托车男子赔偿了狗主人1500元。

事件的经过就是这样,到底该不该赔偿?笔者还是那个观点,不应该赔偿,当然,摩托车骑手撞死狗以后骑车离开的做法也是不对的,说什么那也是一条生命,逃避肯定不是办法,起码要下车将撞死泰迪犬拖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也要面对这件事情,毕竟确实是自己撞死的。
至于说赔偿,要明确一件事情,那就是“狗没有拴绳子。”这是关键,在十字路口,狗不是人,再加上那么小,有时候看不到也是在所难免的,相信摩托车骑手也不是故意为之,当然,最后还是赔偿了1500元,也算是给狗主人一个损失赔偿吧!
希望养狗的人一定要注意,遛狗拴绳子,不管是狗的安慰还是狗的威胁,这都是会发生的严重后果,如果不能做到规范养狗,那就不要养狗,既然要养狗,就要合法合理。
之前在浙江已经有类似的案例,法院支持机动车主不进行赔偿,狗主人还要进一步赔偿车主的车损。法律的逻辑在于遛狗不牵绳说明狗主人有错在先,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在法律上讨论赔偿问题,首先要区分各方的过错程度。在这个案子中,溜宠物狗不牵绳可以说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因为狗主人只要牵好绳,这个交通事故基本上不会发生,所以我也支持在法律上树立这样的原则,只要狗主人遛狗不牵绳,不管是宠物狗咬伤他人或者是宠物狗发生交通事故,都应该由狗主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迫使那些狗主人自觉的遛狗牵绳。

我是支持摩托车手做法的,既然自己没有过错,根本上就谈不上赔偿。如果狗主人要求赔偿,那么只好请他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合乎法律的判决,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实在没有必要自己私下里与其调解。据有的新闻报道,摩托车主最后赔了宠物狗主人1500元钱就有些不值得了。

在有的案子中,宠物狗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最终宠物狗主人还需要赔偿机动车主的车辆损失。这些年来城市狗患日益严重,在此之下是一些无良狗主,如果狗主人连遛狗牵绳这样简单的要求都做不到,实在没有权利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