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嫌儿子写作业不用心失手打死儿子,怀孕母亲被判三年缓三年,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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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出人间惨剧!首先对死者表示哀悼,对生者表示不幸,尤其是她还怀有身孕,千万不能过度悲痛和自责,否则酿成更大悲剧就不好办了。当然,该母亲已经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她不光要忍受良心折磨,还将遭受法律制裁。

据报道,今年1月3日晚,武功县女子胡某在家辅导儿子郭某学习。因郭某学习不用心,胡某一气之下对郭某进行殴打,导致其头部几处受伤。次日凌晨4时许,胡某发现郭某呕吐后紧急送医,不幸的是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郭某系生前遭受钝性外力多次击打头部,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呕吐,因误吸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

案发后,武功县公安局调查发现,胡某与郭某系亲生母子关系,事发时胡某正处于怀孕期。2月20日,胡某被武功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后武功县检察院以胡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显然,该母亲在应当预见到击打孩子头部很有可能会给他造成致命伤害,但她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从而没轻没重地多次击打孩子头部,最终造成孩子死亡的危害后果。因此,该母亲对孩子死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应当遭受刑事处罚。当然,考虑到该母亲主观恶性不大、本身也是悲剧主角、目前还身怀六甲,很有可能法院会对她判处缓刑。

这个母亲是亲母而不是继母,因为写作业而把儿子打死,就有些匪夷所思了。虽说大家都说,不写作业时母慈子孝,写作业时鸡飞狗跳,但下这么重的手就没必要了。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位母亲的罪名,这位母亲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所以其肯定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她把儿子殴打致死,又不仅仅是过失造成的,是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在里边。所以该母亲构成的必然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只是故意伤害的加重情节。

具体到量刑上,因为亲生母子的这一特殊关系,法律上认为该母亲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大。其造成儿子死亡更多也是失手而为,再加上这位母亲已经怀孕,所以对其适用缓刑。

从另外一个意义上来说,虽然这位母亲被判处缓刑,但我认为其内心的内疚和不安将伴随其一生,这种精神上心理上的负担,比单纯让其坐牢更加痛苦。我们纵然理解其恨铁不成钢的心态,毕竟孩子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也有自己的生命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所以家长们不如淡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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