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一新店开业遭25人霸座“耍无赖”,法院:“不动手”亦构成寻衅滋事罪,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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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为了同业竞争的目的而到别人店里霸座,影响别人经营,这种行为确实涉嫌寻衅滋事,最终这25个人被判处6~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可谓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们在90年代的港片儿中常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伙古惑仔冲进别人店里点一杯奶茶或者什么都不点,硬生生的占了好几张台,以迫使店家满足他们的要求。宝山的这个案子就是这样的软暴力。同样经营烧烤店的人,为了避免新开张的店同自己形成竞争,妄图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别人关门。


嫌疑人以为自己没有打砸,没有堵门,就不涉及违法。殊不知这样的软暴力也同样影响了正常的商家经营秩序,给别人造成了损失。这样的霸台行为,确实已经涉嫌寻衅滋事法院的判决一点问题也没有。

在平等的市场中,烧烤店主只有通过良好的口味,低廉的价格,来获取回头客,取得较好的经营利润,通过走歪门邪道的方式,迫使别人关门,以避免竞争的方法,明显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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