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老板买了一块手表两万元左右,商场说发票只能开手表,除了记招待费该怎样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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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蜗牛 关注
2019-09-21 15:13:12

这个问题其实很多民营企业都会碰到。老板总归是想能够入费用,并且还能够税前扣除,抵点儿所得税。

之前,看到过有民企把给老板娘买的金链子入费用的,也有给老板报销个人的旅游费的。然后老板让入账,于是财务人员迫于无奈,入了公司的各种费用,有招待费的,有员工福利费的,总之,能想出来的科目都给用上了。

有时候,要不怎么说财务不好当呢。如果事事按照老板的要求做,那么就是没有原则的财务,违背基本的职业道德,还担着比较高的风险,如果不按照老板的要求来做,又被认为“无能”。所以,这个时候,需要财务人员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要符合原则,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还要帮公司省税。

回到这个题目,要合理地在所得税前扣除,就是要满足三个要素: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

计入招待费,是不满足真实性原则的,因为招待费的定义就不是招待内部的人员。并且招待费有个问题,是有商业贿赂的风险。以下,我们来探讨下其他的费用合不合理:

1. 福利费:

这个科目不是想记就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是有范围限定的,很遗憾,这个手表肯定不是规定范围的。

2. 类似高管奖励:

作为奖励的性质,那么可以是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该并到老板的工资薪金里面,交个税。其实老板不要舍不得给自己发工资,在合理筹划的范围内发工资,不但个税不高,还很划算,再给自己买个表啥的,完全没问题。

3. 作为公司的财产:

关于财产这个问题,还是要满足合理性的要求。如果是部手机,相对还是合理的,因为是为公司经营需要,可能给部分人配备了公务手机。手表这个事情,还是比较私人化的,作为公司财产不尽合理。

当然,硬要做进费用,可能有N种方法,但是,财务人员尽量不要去做找替票、做假合同之类的事情,因为真的发生问题,财务总是难辞其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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