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冲到屠宰场救狗是否是属于侵犯财产行为?没有执法权侵犯财产该如何处理?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44896898894659847/

3条回答

志愿者冲到屠宰场救狗的行为,就是属于侵犯屠宰场老板个人财产的犯罪行为。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害,情节轻微的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的爱狗人士,打着爱狗的旗号,行着道德绑架的事实,其实就是明明白白的侵犯了屠宰场老板的私有财产权。法律并没有禁止屠宰犬只的行为,只要屠宰场老板收购狗的渠道合法,其拥有屠宰许可证,那老板就是合法的生意人,其私有财产应该得到保护。

爱狗人士如果采用堵门等方式,阻碍屠宰场正常运营就属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如果私自放走屠宰的犬只就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爱狗人士只有自觉的用钱把待屠宰的犬只买回来,才属于比较合法的行为。

法律的规定很明白,爱狗人士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去绑架别人,不要用自己所谓的爱心来包围他人,只要他们影响了别人的合法利益,那就是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登录 后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