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两护士输错药,致患儿抢救无效死亡,现已被辞退,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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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错误如果犯了那就是致命的,这种疏忽造成的结果是一个孩子没有了,这是多么惨痛的结果,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一个结果,这不是说抢救无效,医生天职救死扶伤,可是如果马虎大意那和筷子手无二,那就变成了杀人,对于这种错误,难道说就区区辞退那么简单吗?难道说就真的只有两名护士来承担这个错误的责任吗?

护士行业,层次不齐,尤其是在一些县城医院,一些较小的医院,试问有护士资格证的护士能有几人?多数实际就是临时工,一月一千多块钱工资,记得小儿子感冒住院,当时需要输液,来了一个护士女孩,扎了三针,没有扎上,当时确实很气人,笔者对那个护士态度也不好,她确实也紧张,说她刚来实习的,一听这话更让人来气,刚来的护士为什么没有老护士带或者护士长带着,而是独立给小孩扎针,难道说孩子就是她们用来练手的?

这种事情相信很多人都碰到过,可是医院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严格的制度,而是拿患者当自己练手的,这确实过分,而输错药,那是致命的行为,难道说主治医生没有交代清楚?还是真的护士疏忽大意?难道就仅仅是护士的责任?

医院领导、主治医生、护士长这些人难道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而不疼不痒的一个开除二字就将一条生命糊弄过去,悲哀,可恨啊,真的对于这种医疗上的乱象急需要一个大力的整治,而不是目前这样的状态下,让患者本身病痛折磨,再年龄医疗失误,双重危险下,马上太残忍的过失。

生命诚可贵,莫要把生命当成儿戏,医疗错误那是致命的,是永远都不能触碰的红线,因为一旦触碰,那就是一条生命,拿生命开玩笑,这种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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