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借了10万给亲戚,现在还我15万,那时1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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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取决于你们当时是否约定了借款利息,如果约定了借款利息,那么按照利率计算相应利息;相反,如果没有约定借款利息,那你也没有要求亲戚支付利息的权利。当然,既然大家都是亲戚,如果双方感情仍在,根本不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如题所述,甲15年前借了10万元钱给亲戚乙,15年后亲戚终于咸鱼翻身,有了一些存款,便找到甲归还借款。乙考虑到甲当年慷慨借钱的大恩大德,以及双方的多年感情,不光全额归还了10万元借款,还额外支付5万元利息,共计15万元向甲悉数奉上。不过,甲转念一想15年前的10万元能买一套房,而如今的15万元却连房屋首付都付不起,这么看来自己是亏大发了。那么,甲的想法是否合理呢?

首先,我们计算一下利率。本金10万元,借款期限15年,利息5万元,从而计算出利率为3.3%,利率确实相当低了。但是,如果当初甲借钱给乙时,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就视为不计收利息。这么看来,乙计算利息还算是“额外感恩”了,甲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利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当然,如果双方当时约定了借款利息,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只不过,法定利率的上限为24%,超过24%利率的利息,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不过,既然双方都是亲戚,又何必计较这么多呢?万事万物只要看开了,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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