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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不能够赔。越野车还需要找人来赔自己的车损呢,话说别人稳稳的停在那里,又没有招谁惹谁,被人一头给撞上来撞死了,如果再要赔偿,公平何在呢?
事情简介:大致是一台越野车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已经停在那里,后边的一台电动自行车强行变道冲上来撞在越野车的车尾,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撞死了,其家属要求越野车司机赔偿。感觉这就是一起谁死谁有理的闹剧。
我们平常看到的案例中,经常有这样明明自己的责任造成损害,非要找别人索赔的。在大多数城市里,要么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要么仅允许电动自行车在自行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重上机动车道,这本身就是违章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已经有错在先。
在这个案子中电动自行车则应该负全部责任,越野车司机停在那里没有任何违规之处,其既不是违章停车,也不是阻碍了电动自行车的正常行驶,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越野车司机自然可以一分钱不赔,相反越野车的车损还需要电动车驾驶员承担。
越野车主在路口正常停车,电动车主横冲直撞刹不住车最终追尾,然后电动车主倒地受伤不治身亡。显然,整起交通事故都是电动车主自作自受,应当由他负全部责任。当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主没有责任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据报道,事故发生在山东潍坊,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正常行驶到某个路口遇上红灯,于是便缓缓停在路口。而后面,有一辆电动车好像是赶考似的,急匆匆地快速穿梭在机动车之间,只见他非常敏捷地在车辆之间和不同车道间腾挪闪展,俨然一条蜿蜒前行的蛇。但是,当电瓶车穿梭到越野车后面时,没能及时发现该车已经停在路口,便没能及时踩住刹车,也没能及时腾挪闪展避开该车,就这么横冲直撞地撞了上去。最终,电瓶车主倒地受伤,后伤重死亡。显然,越野车在路口遇上红灯正常停车,不具有任何过错,是电瓶车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才酿成本次车祸,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所以,越野车一方保险公司除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的,电动车一方家属不能再向他主张任何权利。
谁也不支持,支持道理,谁有道理自然支持谁,不能说电动车追尾到别人停着的机动车屁股上,导致电动车主死亡,电动车主就是受害方,就是弱势群体,机动车主就得赔偿,凡事逃不过一个理字,凡事都要讲道理。
从另一方面来看,机动车更加冤枉,自己好好听在路口等红绿灯,电动车充上了追尾,机动车出现损伤,这种躺枪的真是也够悲催,为什么要给电动车赔偿,这不是说你不小心死了,就得让别人承担责任。
所以说机动车不予任何赔偿。一点错都没有,错就错在现在电动车主死了,都没有地方要车被撞,谁来赔偿自己的损失,所以说电动车主家人的这种索赔就是蛮不讲理,没有任何道理的。
谁有道理自然是支持谁,明显是越野车主有道理,人家才是够悲催的,还惹上这种麻烦,这是喝凉水都塞牙,够倒霉悲催的,谁也不希望发生这种不幸。
既然已经发生了这种意外。那么自然作为家属,就是不能接受,感觉机动车就应该赔偿,自己的家人(电动车主)才是弱势群体,自己家人都是受害者,可是这又怪的了谁,这是自己的原因,和机动车没有半毛钱关系。
那肯定不能够赔。越野车还需要找人来赔自己的车损呢,话说别人稳稳的停在那里,又没有招谁惹谁,被人一头给撞上来撞死了,如果再要赔偿,公平何在呢?

事情简介:大致是一台越野车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已经停在那里,后边的一台电动自行车强行变道冲上来撞在越野车的车尾,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撞死了,其家属要求越野车司机赔偿。感觉这就是一起谁死谁有理的闹剧。

我们平常看到的案例中,经常有这样明明自己的责任造成损害,非要找别人索赔的。在大多数城市里,要么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要么仅允许电动自行车在自行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重上机动车道,这本身就是违章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已经有错在先。

在这个案子中电动自行车则应该负全部责任,越野车司机停在那里没有任何违规之处,其既不是违章停车,也不是阻碍了电动自行车的正常行驶,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越野车司机自然可以一分钱不赔,相反越野车的车损还需要电动车驾驶员承担。
越野车主在路口正常停车,电动车主横冲直撞刹不住车最终追尾,然后电动车主倒地受伤不治身亡。显然,整起交通事故都是电动车主自作自受,应当由他负全部责任。当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主没有责任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据报道,事故发生在山东潍坊,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正常行驶到某个路口遇上红灯,于是便缓缓停在路口。而后面,有一辆电动车好像是赶考似的,急匆匆地快速穿梭在机动车之间,只见他非常敏捷地在车辆之间和不同车道间腾挪闪展,俨然一条蜿蜒前行的蛇。
但是,当电瓶车穿梭到越野车后面时,没能及时发现该车已经停在路口,便没能及时踩住刹车,也没能及时腾挪闪展避开该车,就这么横冲直撞地撞了上去。
最终,电瓶车主倒地受伤,后伤重死亡。
显然,越野车在路口遇上红灯正常停车,不具有任何过错,是电瓶车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才酿成本次车祸,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所以,越野车一方保险公司除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的,电动车一方家属不能再向他主张任何权利。
谁也不支持,支持道理,谁有道理自然支持谁,不能说电动车追尾到别人停着的机动车屁股上,导致电动车主死亡,电动车主就是受害方,就是弱势群体,机动车主就得赔偿,凡事逃不过一个理字,凡事都要讲道理。

从另一方面来看,机动车更加冤枉,自己好好听在路口等红绿灯,电动车充上了追尾,机动车出现损伤,这种躺枪的真是也够悲催,为什么要给电动车赔偿,这不是说你不小心死了,就得让别人承担责任。
所以说机动车不予任何赔偿。一点错都没有,错就错在现在电动车主死了,都没有地方要车被撞,谁来赔偿自己的损失,所以说电动车主家人的这种索赔就是蛮不讲理,没有任何道理的。

谁有道理自然是支持谁,明显是越野车主有道理,人家才是够悲催的,还惹上这种麻烦,这是喝凉水都塞牙,够倒霉悲催的,谁也不希望发生这种不幸。
既然已经发生了这种意外。那么自然作为家属,就是不能接受,感觉机动车就应该赔偿,自己的家人(电动车主)才是弱势群体,自己家人都是受害者,可是这又怪的了谁,这是自己的原因,和机动车没有半毛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