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负责人成立多家个体户,开票每月低于10万,生产经营所得税会累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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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14:10:03

由一个个体工商户业主,成立多家个体工商户,最后是需要将两处以上的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进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的。

  1. 成立多家个体工商户的汇总纳税

今年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改革,实行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是不包括在综合所得里的,但是,如果存在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那么需要在年度进行汇总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全面的情况。

不论成立的这些个体户,是实行的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在汇总计算的时候,都是用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的标准,同时还可以减除投资者的基本费用、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法定的其他扣除。汇总计算之后,与之前预缴的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所以,如果存在多处经营所得,年终要汇总累加计算的。虽然成立多个个体户,增值税可能有优势,但是所得税上累加计算,大概率税率会有所上升。

2. 实际中的情况

实际中,有些人为了降低税负,可能请别人来进行注册。也许这样做可以避免出现个人所得税的合并汇总,但是也会出现不少问题。

(1)个体户的经营者是需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倘若出了什么问题,那么这个注册人可能涉及到相关的责任。

(2)双方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可能产生纠纷。

(3)虽然看似降低了实际负责人的个税,但是也占用了注册人的个税额度,这个人取得其他所得,必定要税负升高。且现在个税都是联网的,涉及到个人的诚信,注册人与负责人是什么关系,是否适合注册,要予以考虑。

(4)注册多家个体户,分散化经营,小打小闹的规模是否适合业务的发展与客户的维护,也需要予以考虑。

(5)增值税免税也仅仅是理论上的考虑,如果下游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不能享受免税的政策,实际问题要仔细测算。

因此,实际当中注册个体户也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情形,不是仅仅考虑税收的问题。在考虑税收问题的时候,不仅仅是考虑汇总后的纳税多少,还要考虑各种方式下有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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