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踹断215根护栏,若此男子因此掉河里淹死,可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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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这是赤裸裸的作死行为,索赔?真是无稽之谈,如果这都能索赔,那么天底下得有多少人故意去挑衅,去破坏公共设施,反过来还可以索赔,能提出这样的问题,也是让人有些无语。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山西男子的这种行为属于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这都是违法行为,必须给予严惩,才能遏制这种没有道德,没有法律意识的行为。

这件事情发生于山西,1月2日一名戴着口罩的男子在河边脚踹护栏,踹断了215根防护护栏,此事引起了热议,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这都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这难道是练习他的佛山无影脚?当然,开个玩笑,这就是破坏公共设施,他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他必须得承担的责任。

要说在这个过程中他掉进河里淹死,那就是他咎由自取,不可能给予他任何赔偿,他也没有任何资格能获得这个赔偿,这是作死行为,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亵渎,所以说不管是什么情况,他死了是他自作自受,他不死,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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