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女子故意向电梯按键吐口水,已将其刑拘,大家怎么看?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网传一女子故意向电梯按键吐口水监控视频,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在江北一小区将行为人李某(女,48岁)查获。据李某交代,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心生怨恨,遂于2月9日9时许乘坐小区电梯时向按键吐口水发泄不满。经查,李某14天内无外地居住史,未接触湖北地区人员,体温正常。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大家怎么看呢?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92471960996544776/
谢邀!这有明确规定,再疫情期间,像这种恶意传播病毒的行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最高可判死刑,像这名女子的这种恶意故意为之的行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她自然要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这种人不光是犯罪,更是道德沦丧,毫无人性的行为。
该事件发生于重庆市江北区一小区,该女子因为与他人发生了纠纷心生怨恨,在小区乘坐电梯时故意向电梯按键吐口水,电梯监控拍摄了这一幕,警方立即介入调查,经调查,该女子没有外地居住史,也没有接触湖北归来人员,体温正常,目前该女子被警方刑事拘留。

不管有没有携带病毒,这种方式报复他人,确实令人不耻,她这种不要脸的行为,非常恶劣,尤其在目前疫情如此严重的情况下,她这样做,很容易引起恐慌,所以说她必须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这就是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
该女子素质极其底下,甚至于都没有道德底线,她的行为不光是可耻,更是可恨,就因为和他人有了纠纷,就做出如此危害公共安全的勾当,令人不耻。幸好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不然她就是一个千古罪人。
正确看待疫情,莫要因为自己的无知去危害或者威胁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做人不能太过于自私。而该女子四十多岁的人竟然连起码做人的道理都没有活明白,真是让人非常无语,现在等待她的就是法律责任的追究,这是她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想必该女子是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因为该女子并不是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她向电梯吐口水的行为应该不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一如果是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向电梯按键吐口水或者故意将口水吐在纸巾上,又将纸巾塞回纸巾桶,以及故意不戴口罩,向外传播病毒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几天常见的案例是一些本应该居家隔离的人士,到处乱跑导致病毒传播,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其二在这个案子里,这个女人肯定是涉嫌了寻衅滋事罪。吐口水这种行为,在平时可能没啥大不了的,看起来就是个极其没有素质的表现。可惜在这种大背景下,该女人的行为会造成小区其他业主的恐慌,各个部门也得花费许多精力进行甄别和检验,明显给社会秩序造成了混乱,追究其刑事责任完全没有问题。

其三这个案子再次告诫我们,法治社会里没有人可以随心所欲,公民必须遵守社会的规则和管理要求。否则这种毫无意义的泄愤行为,只会害到自己。这女人该是多么的无知无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