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借钱三年不还,就不用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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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13:58:36

这个问题涉及到诉讼时效的有关知识,我来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2017年生效的《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延长为三年,所谓的诉讼时效,即是指权利受到保护的法定期间。如果你在诉讼时效内对你的债权不闻不问,那么你将会丧失请求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如,朋友借你的钱在三年前履行期就已届至,在这三年里你一直不管不顾。那么三年后如果你要把朋友告上法庭,朋友可以援引“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届时,法院将会判你败诉。

那么,该如何在诉讼时效期间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其实我们可以运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则。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前,你可以通过发短信、发催收通知或者直接要求还债等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你一旦这么做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的法律效果,届时,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当然,即使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你也只是丧失了请求权,受领权并未丧失。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那么你也有权接受履行,他事后也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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