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和购买孩子的人,谁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有人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应该对购买孩子的人进行更严厉的处罚;有人认为购买的人值得同情,应该严惩拐卖的人,你认为谁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问:拐卖和购买孩子的人,谁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观点1:你好,我认为拐卖和购买孩子的人受到的处罚应该一样。拐卖使得无数家庭破碎,购买孩子的人的行为那就是,没有买卖就不会有伤害。 死刑对犯罪的震摄力非常有限,故意杀人罪的首选是死刑,可现实是故意杀人的犯罪无法禁止;其次,如果判人贩一律死刑,那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中国人都知道,亡命之徒可怕且不好抓,把人贩一律判死刑,更可能的是把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 人贩子已然如此可恶,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前对买孩子的买方处罚偏轻,也是拐卖儿童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所以我觉得要杜绝拐卖儿童案件,应该从一直对待拐卖和购买孩子的人,使他们受到的一样的处罚。 观点2:我先不做正面的回答,姚明之前做个一个广告,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那个广告里面是鱼翅,熊掌之类的。那么在那种情况下会有人质疑说吃熊掌鱼翅的人都要去判刑嘛?当“买卖品”变成孩子时候咱们考虑的是买孩子和拐孩子谁的惩罚更重。事实证明更多人会把谴责和惩罚实施在拐孩子的人身上,因为他们是直接对被害人造成伤害的。大家看到抓到人贩子的现场,那是方圆十里嘴里喊的都是打死他,但是看到买孩子的家庭,很少有人对他们动手。我想如果民心可以代表法律,那结果显而易见。 观点3:谢邀。 首先,拐卖和购买孩子的人都是知法犯法。 只是道德上拐卖的人更可恨,是为了钱。买孩子的人是获取情感上的慰藉。 从影响面上看,拐卖孩子的人伤害的是失去孩子的家庭乃至周围的亲属。买孩子的人影响的自己的家人。 拐卖孩子的人应受到重罚。 买孩子的也应该收到重罚,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买孩子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对于儿童的保护,应该从我们大家做起,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孩子是希望,让希望更加健康的成长。 观点4:总的来说,我认为拐卖孩子的人,更应该受到惩罚。因为他们有主观的不良动机,有金钱的利益驱动。他们以营利为目的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这个不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义上,都是不能容忍的。 对于购买孩子的人,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比如,有一类购买孩子的人是自己没有孩子,真的想要孩子,碰巧又遇到拐卖来的孩子(又无法找到其家人),就买来抚养,这个应该是无可厚非的。还有一类人,是为了要孩子,内心生出一些不良的意愿,委托人贩子去拐卖孩子,这就该另当别论,应与拐卖孩子的人一起接受惩罚。 观点5:两者不能相提并论,拐卖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违反《宪法》和《刑法》,而购买者往往大多数对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这方面的认识,而且购买者往往因为多种原因才去实施的,比如,严重的封建思想,为了传宗接代买男孩;还有就是一直没有孩子,买孩子的。拐卖者是需要加大处罚力度,而购买者则需要普法,道德上的谴责,归根结底,没有需求就不会有供求。 观点6:"打拐"要更严厉 买孩子的人,将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恶劣行为明确定性为拐卖儿童罪,应该从快从重处理相关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