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王某某辱骂学生,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老师长期辱骂学生为实,政教处老师包庇护短歪曲事实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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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初一女生遭老师辱骂事件自发酵以来,王老师虽然已经被吊销了教师资格证,但显然这种做法还远远不能压制舆论的呼声,毕竟从王老师的所作所为来看,王老师的行为安全触犯了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以上性质不同的法律来看,区分是否触犯刑法的标准是造成的严惩程度如何,王老师在这场辱骂持久战中,婷婷的录音便有100多条,总长超过20小时,这也仅仅是用录音笔录音的时间,其他没有录音的时间变更多,如果从恶劣程度来讲,王老师的行为应该触犯了刑法,但只是目前难以预估这场灾难对学生的影响,如果再加上网络上蔓延趋势,我想应该已经达到了刑法的标准,就目前而言,至少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先把人收进去再说其他。

对于这种老师,我只想说德不配位,自己要有自知之明,自己师德不好,教坏了小朋友便不道德了。

总之,与之如何,还好看孩子家长如何选择?证据是否充分,这些都让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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