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有一空房,但楼下住户不让出租,怕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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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如果只是出租给他人居住,那么楼下住户没有权力干涉。当然,如果将居住用房租给他人经营生意,那么就必须尊重楼下住户的意见并获得他们的同意。

如题所述,甲是一个房产很多的人,他自己住着豪华套房,在很多地方还有空置房产。他在某小区的一套房屋,最近有人看上了想找他出租,甲心想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就同意出租给他。租赁合同签订以后,租客乙就准备收拾家伙什搬进来了。但是,当乙搬家伙什进来时,楼下住户丙不乐意了,他认为本来房子空着什么声音都没有,自己自家极其清净,现在倒好,乙搬进来后自己的清净生活就彻底没了。于是,丙坚决反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关系。

那么,丙有权阻止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吗?答案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甲出租给乙,是让乙在里边居住生活的,那么丙就无权干涉。毕竟,房子就是用来居住的,无论是甲本人居住,还是出租给乙居住,都是实现该房屋的应有价值,这又有什么问题呢?如果丙认为房屋住人了会吵着他,那他就搬离集中居住的小区,到荒无人烟的世外桃源住别墅好了。

当然,如果乙租房屋的目的是用来经营店铺,那么丙就有权阻止了。毕竟,本来用来居住生活的住房,用来经营生意以后,当客户络绎不绝地上门以后,肯定会对丙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正因为如此,法律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如果有人要把居住用房用来经营,必须经得该栋楼其他住户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乐享生活 关注
2019-08-27 10:40


这几年,黄毅清几乎快成娱乐圈“大嘴”了,什么话都敢说,真的假的都敢说,早就该管一管他了!

黄毅清一直都和娱乐圈有很深的交集,更是曾经与黄奕结过婚,在娱乐圈也认识一些朋友,对娱乐圈的事情知道的还是比较多的。他所爆料的一些事情,无疑会满足很多人的八卦心理,加上很多网友的追捧,也造成黄毅清的爆料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胆。


对于那些真实的事情,尤其是黄毅清已经握有实锤的事件,自然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黄毅清也不必负任何责任。可是事实证明,很多的爆料,都是听闻或者编造的(当然有一些可能也是真实存在的,可是黄毅清并没有十足证据,也只能算做谣言),这些谣言涉及到侵犯他人利益的,必然会被追责的人,甚至是被起诉。


前段时间,黄毅清爆料张雨绮被新交往的男朋友欺骗,甚至把前夫给她的巨额分手费都给了新任男朋友。可是,最近张雨绮和新男友张钱豪公开露面,十分恩爱,很明显就是证明黄毅清的爆料是假。


而黄毅清所爆料的周立波的事情,也是一样。他居然大胆的编造周立波在警局有保护伞,并且编造警察姓名。这不单单是对周立波个人造成了侵害,对上海的警察名誉也造成很大损害,已经触犯到了法律。这样的情况下,黄毅清被起诉并被惩罚也是应该的。


如今看来,黄毅清可能面临的诉讼还不少,根据周立波的局势屠磊所说,目前就有周立波和马苏两人诉讼已经递交上去。等待他的很可能是比之前更为重要的处罚。

在我看来,黄毅清早就应该收敛一些了,这样肆无忌惮的爆料,根本毫无意义,甚至是害人害己。一方面这么做是侵犯他人的权益,造谣是会对当事人造成很大影响的,这些年因为谣言不堪负重而自杀的都大有人在。另一方面也是在降低黄毅清的可信度,一个一个的假新闻爆料出来,相信他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少。与其这样不如安稳的做回一个普通人。


雨天点评: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惩罚。哪怕是在网上,也并不是避风港,不能成为那些造谣人士的安全地界。敢说话是值得称赞的,但前提是要说真话,否则只是造谣,等待造谣者的必然是法律的制裁!

我是雨天论娱乐,欢迎点赞关注!

小丑兰兰 关注
2019-08-31 20:31

像黄毅清这种人,就是典型的作茧自缚。平日里在网络上肆无忌惮地“碰瓷”他人,为了博取眼球和赚取流量,谎话连篇地造谣他人,给他人造成无尽困扰。刚开始黄毅清还怡然自得,被造谣的人除了起诉他也无可奈何。谁知道黄毅清接连得手后竟然惹了不该惹的周立波,周立波略施小计就让他身陷囹圄。事到如今,只能说黄毅清是自作自受。

黄毅清,被周立波怒火中烧地称之为“谣棍”,我认为这一称谓非常形象,因为黄毅清的造谣经历实在是太过丰富,直让人叹为观止。最初,黄毅清直截了当地说人家马苏不光自己卖淫,还介绍圈内其他姐妹一起卖淫。此言一出,马苏形象一落千丈,人格名誉大受侮辱。于是,马苏愤然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黄毅清诽谤侮辱的刑事责任。但是,不知黄毅清使出了什么手段,法院传票竟迟迟不能送到他的手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黄毅清又接连“碰瓷”崔永元,口出狂言说人家婚内出轨、包养小三。更为甚者,黄毅清还一口咬定崔永元参与了施建祥的非法集资一案,给崔永元造成了巨大困扰。随后,崔永元也对黄毅清提起诉讼,但黄毅清一会儿出国、一会儿又假装中毒,愣是没有收到传票。
随后,尝到甜头的黄毅清竟然造谣周立波,言之凿凿地声称他是个基佬,并且持枪、吸毒一个不落。本以为周立波也无计可施,没想到周立波怒发冲冠,直接把事情搞大,让黄毅清直接吃不了兜着走。我们不知道周立波使出了什么神通,我们只知道黄毅清在网络上销声匿迹了很长一段时间,等终于发声时是一封亲笔书写给周立波的道歉信。
本以为这件事情到此为止,没想到周立波要“赶尽杀绝”,没几天就因为涉嫌吸毒贩毒被批准逮捕。真可谓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到处说人家吸毒贩毒的黄毅清,竟然自己吸毒贩毒进去了,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这下子黄毅清该彻底消停了,我们也要习惯未来的很多年里,都不会再看到黄毅清大放厥词了。毕竟吸毒贩毒可是重罪,动辄就是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有期徒刑。就是不知道,黄毅清在监狱里不能公开造别人的谣了,会不会寂寞而死,哈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肉丝儿 关注
2019-08-27 10:28


这几年,黄毅清几乎快成娱乐圈“大嘴”了,什么话都敢说,真的假的都敢说,早就该管一管他了!

黄毅清一直都和娱乐圈有很深的交集,更是曾经与黄奕结过婚,在娱乐圈也认识一些朋友,对娱乐圈的事情知道的还是比较多的。他所爆料的一些事情,无疑会满足很多人的八卦心理,加上很多网友的追捧,也造成黄毅清的爆料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胆。


对于那些真实的事情,尤其是黄毅清已经握有实锤的事件,自然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黄毅清也不必负任何责任。可是事实证明,很多的爆料,都是听闻或者编造的(当然有一些可能也是真实存在的,可是黄毅清并没有十足证据,也只能算做谣言),这些谣言涉及到侵犯他人利益的,必然会被追责的人,甚至是被起诉。


前段时间,黄毅清爆料张雨绮被新交往的男朋友欺骗,甚至把前夫给她的巨额分手费都给了新任男朋友。可是,最近张雨绮和新男友张钱豪公开露面,十分恩爱,很明显就是证明黄毅清的爆料是假。


而黄毅清所爆料的周立波的事情,也是一样。他居然大胆的编造周立波在警局有保护伞,并且编造警察姓名。这不单单是对周立波个人造成了侵害,对上海的警察名誉也造成很大损害,已经触犯到了法律。这样的情况下,黄毅清被起诉并被惩罚也是应该的。


如今看来,黄毅清可能面临的诉讼还不少,根据周立波的局势屠磊所说,目前就有周立波和马苏两人诉讼已经递交上去。等待他的很可能是比之前更为重要的处罚。

在我看来,黄毅清早就应该收敛一些了,这样肆无忌惮的爆料,根本毫无意义,甚至是害人害己。一方面这么做是侵犯他人的权益,造谣是会对当事人造成很大影响的,这些年因为谣言不堪负重而自杀的都大有人在。另一方面也是在降低黄毅清的可信度,一个一个的假新闻爆料出来,相信他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少。与其这样不如安稳的做回一个普通人。


雨天点评: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惩罚。哪怕是在网上,也并不是避风港,不能成为那些造谣人士的安全地界。敢说话是值得称赞的,但前提是要说真话,否则只是造谣,等待造谣者的必然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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