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定七条“婚后相处章程”气跑准儿媳 网友:谁家孩子不是孩子?

闫泽华
2016-03-12 11:37:49

  第三,我不会干涉你们的生活,包括什么时候要孩子,甚至要不要孩子都是你们自己的事,我不参与意见。同样,有了孩子你们要自己带,我不会为你们当保姆,希望你们学会自食其力,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与我闹别扭。

  第四,你们的婚房连同购买和装修都由我们出资,所以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如果有一天我和你爸不在了,房子和财产都是你们的,但如果你们离婚了,对不起,这房子不能算作你们的共同财产。

  第五,身为儿女要有孝道,所以你们如果常去岳父岳母家或者吃住在一起,我没有意见,但逢过年和中秋等传统节日,你们必须在婆家过。这也是我们养育孩子这么多年应得的天伦之乐。希望今后不要在去谁家过年的问题上产生纠葛。

  第六,夫妻吵架总是难免的,我不会偏袒我的儿子,但也不喜欢儿媳妇在我面前说我儿子的不是。在一起是缘分,一起走是幸福。所以,不要和我理论那些鸡毛蒜皮,也不要动不动就跑回娘家。如果你们的矛盾闹大了,我也不会当调解员,因为你们是成年人。

  第七,我们劳碌了一辈子,晚年想过简单日子,所以,尽量少安排亲家亲戚的往来,尤其是人情钱财方面的事情。当然,如果偶尔聚会,我们也不反对。

  晚晴认为准婆婆制定的章程毁了她对婚姻的向往,她没有信心了,转身离去。看着晚晴转身离去,丁小春不知道是该找妈谈谈还是劝未婚妻妥协?

  人是情感动物,尤其在家务事上,有时候不能说理,而要讲情。

  当一个家庭增加了新成员,身为老人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要本着接纳的善意与之相处,毕竟他是自己孩子的爱人。

  爱屋及乌,就是这个道理。

  即便做不到亲善,有些事情也不一定非要摆在桌面上强调。每个人都有自己与人相处的章程,自己遵守即可,有些话若说出来就是伤害。

  如果必须说在明处,那么,条约也应该是双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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