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掐前女友脖子默数230下 用电线和胶带将女子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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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律师直指被告人是变态 被害方的律师认为,唐某隐瞒与小陈的恋爱关系,与网上认识的其他女孩同时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且长期保持性关系。被害人小陈传统保守,与唐某分手后,小陈结交了另一名男友,两人已计划于2016年5月完婚,但在案发时,小陈仍为处女之身,而唐某却是变态色情狂,随身带着性用品,因始终未能如愿与小陈发生性关系,觉得玩弄小陈的目的没达到,恼羞成怒,出于泄私愤的目的,报复性杀人、强奸。 被害方的律师还认为,唐某对小陈掐脖数十次,每次待小陈快不行了就松开,这样长时间的折磨小陈,虽然没有直接导致小陈死亡,但导致造成小陈的极度痛苦和恐惧,实际是对小陈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在最后一次掐小陈时,唐某在心里默数数字到200多,长达四分钟,这表明唐某犯意坚决,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而唐某明知小陈窒息、面临死亡,不但不施救,反而采取将其翻转,采用面部压向床褥的方式,对其进行强奸,进一步加速了小陈死亡。 受害人亲友三百余人上书法院 记者获悉,小陈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在大学期间,她年年获得奖学金、三好学生,成绩优异。大学毕业后通过自己努力进入南京某大医院财务处工作,在工作岗位中勤勤恳恳,吃苦耐劳,位领导也对她的工作十分满意,在2014年被评为优秀党员。事发后,小陈亲友共计320人联名上书,请求法院判处唐某死刑。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唐某事先准备作案工具,将小陈骗至酒店房间,在小陈拒绝与其保持恋爱关系的情况下,将小陈杀死,在小陈昏迷时,对小陈进行强奸,构成故意杀人和强奸两罪,其故意杀人的动机卑劣,且当庭否认杀人故意,没有悔罪表现,虽在作案后自首,但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