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学生假期留校身亡 疑似学校失误致学生死亡

无限猴子
2016-08-16 10:39:33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徐州工程学院宣传部长周维德表示,事发后学校已经介入此事,目前正在与家属协调,并配合调查事故原因。

  焦点

  学生暑期在校内死亡,校方是否需担责?

  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吴书睿的父亲吴小敏说,出事的地方水泥地面开裂,地下电线裸露在外,他据此认为,该校区存在安全隐患,学校不应该将之提供给留校学生使用。

  作为徐州工程学院的在校学生,对陈冠宇和吴书睿的死,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在北京京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宁看来,学校作为一个责任主体,无论受害人是否为校内学生,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她也强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9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而由于上述考研学生均为成年人,因此学校需要承担的监护责任实际上比较有限。

  记者看到,在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只有当“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学校才无需承担责任。由于遇难学生此前均已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不属于“自行滞留学校”,因此徐州工程学院仍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留校前签“安全责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记者在网上输入“学校”“假期”“学生”“安全事故”等关键词搜索后,对此有类似提问的数量不在少数。徐州工程学院宣传部长周维德告诉记者,在对待暑期“留守族”的问题上,学校的态度是“不鼓励、不阻拦”。当学生确有需求时,向辅导员提出相应的申请后即可。该校一名不愿具名的年轻教师告诉记者,由于暑期属“非正常时期”,在校内值班的安保人员和教工均不及平日,因此能够给予学生的看护也十分有限。

  记者了解到,当地部分学校在签署相关申请之后,还会附带签署一份安全责任协议。而协议中会对假期校内学生安全的责任认定进行说明。而当事学生是否与学校签订了类似协议,知情人对此均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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