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5万给女友减肥 女友却嫁给了别人太扎心

名贵的考拉熊
2017-11-15 14:25:06

男子花15万给女友减肥,女友变美后跟别人结婚了,真是花钱帮别人做嫁衣,太扎心了。据报道,储先生52岁,妻子去世多年。2014年,储先生认识了小13岁的施女士,储先生对女友有求必应,给其15万,让她去韩国进行吸脂减肥手术,万万没想到,施女士最后却跟别人结婚了……储先生想把这笔钱追回,法院判女方不用归还,你怎么看?

据悉,今年52岁的储某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为她生下了三胞胎。夫妻二人拼命挣钱养家,日子过得充实而快乐。然而几年后,妻子却因辛苦劳累突发疾病倒下,再也没有醒来。储某强忍着悲痛,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工作和照料三个孩子上。

孩子们长大后,储某便想找个伴,2014年6月,储某通过世纪佳缘网站相识了施女士。同年8月,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施某比储某小13岁,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交往初期,他们像普通恋人一样经常约会,度过了一段浪漫甜蜜的时光。

两人交往中,储某总觉得因自己年龄偏大,周围的亲友时常对周女士指指点点,为了不让施女士受到委屈,爱面子的他总对施女士有求必应,出手阔绰。2014年11月初,施女士向他诉说自己近几年一直比较胖,几次减肥都不见效果,想去韩国进行吸脂减肥手术,但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为此她愁闷不已。储某则十分爽快地转给女友15万元,让她去韩国进行了吸脂减肥手术。

2015年3月,储某向施女士求婚,遭到拒绝,两人第一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随后半年多的时间里,两人因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又多次发生口角,储某的态度让施女士心寒。2015年10月,施女士正式向储某提出了分手。2016年2月,施女士与他人结婚。

2016年10月,储某一纸诉状将施女士告上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认为他转给被告的15万元属于彩礼钱,请求施女士如数返还。

法庭上,施女士辩称,双方没有结婚的意思表示,也没有订立婚约,15万元整容费用系消费性赠与,不属于彩礼,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崇川法院审理认为,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根据南通本地民俗,男女结婚前一般会先订立婚约,婚约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贵重物品作为彩礼是订立婚约的基本形式,并大多会有父母或亲朋好友在场见证。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双方没有正式订婚,储某给付施女士金钱的方式系分多次转账汇款,且其转账行为发生于双方恋爱期间,储某主张其所汇款项均系以结婚为目的,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转账汇款时,具有与施女士缔结婚姻关系的明确意思表示,故涉案款项不属于彩礼的范畴,应为储某恋爱期间对于施女士的消费性馈赠。现储某要求施某返还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储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男子花15万给女友减肥,女友却嫁给了别人,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男人一定是股票没学好,本来想长期投资的,结果跌停了,投资失败。你认为女子该返还这15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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