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女醉驾不顾阻拦逃逸后又撞上宝马7系致车燃烧并致车内人员伤亡,你怎么看?

3条回答

了解整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我真想问该女司机到底是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不光敢有恃无恐地醉酒驾驶,还敢明目张胆地肇事逃逸,甚至敢飞扬跋扈地不听劝阻继续肇事,实在是令人发指。该女司机已经不是简单的危险驾驶了,也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而是彻头彻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受到法律严惩。

据报道,7月3日晚,河南永城市东城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3岁的女性醉驾人谭某,醉驾一辆玛莎拉蒂与多辆汽车刮擦后逃逸,逃逸过程中又与一辆等待绿灯的宝马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车内三名嫌疑人谭某、张某、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监控视频显示,这辆肇事后逃逸的玛莎拉蒂在行驶至永城市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时,再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停在十字路口正常等待绿灯的宝马遭到该车追尾撞击,被撞飞到几十米开外,车辆瞬间爆炸,燃烧成火球。记者在交叉路口东环路南向北方向步行观察发现,在距离十字路口往北约七八十步的距离,中间车道有明显的大火烧过的痕迹,路边人行道上有大量带有灰烬的脚印。

那么,该女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首先,女司机醉酒驾驶,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之后,该女司机因为醉酒驾驶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属于违反交规后发生事故,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具有逃逸情节。后来,女司机索性破罐子破摔,在公共道路上高速驾车横冲直撞,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并且造成了2死4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质变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 ……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该女司机没有醉酒驾驶,如果该女司机没有肇事逃逸,如果……可惜没有如果,危害后果已经酿成,只能希望司法机关对她严惩不贷了。所以说,这世上绝大部分恶,都是蠢人干的。

登录 后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