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未成年强奸“冰释前嫌”案嫌疑人被公诉,他会被判刑吗?

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强奸“冰释前嫌”一案今天有了最新进展。10月9日,南都记者从河南检察获悉,今天鲁山县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法院提起公诉。该嫌疑人会获罪吗? 

4条回答

未成年人强奸冰释前嫌,前段时间看到的时候,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强奸还可以冰释前嫌,美曰其名扬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可是首先他犯罪了,并且是很恶劣的强奸罪,记得以前写这个事件的时候,笔者说,如果就这样简简单单的给女方赔些钱,男女两个人沟通协商教育一下,然后给放了,男孩大摇大摆的去学校上学了,这说白了就是私了,一切建立在当事人到底是真的自愿还是家长愿意赔偿冰释前嫌?确实不好说。

如果说真的出于保护未成年人,那么就不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冰释前嫌,起码对于社会来说,根本起不到一个警示作用,同时给其他未成年人来说,都是一种不痛不痒的教育,相反有可能都是一种纵容。所以,对于此次最新消息说的嫌疑人被提起公诉,这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至于说到底该怎么处理,如何量刑?相信法律会酌情考虑,将法律凌驾于人情之上,该案件的处理相信也是一个对于以后发生类似案件的一个案例参考,此类案件的审判,可以称之为教科书式典型案例。

犯罪,不是说原谅就可以免责的,如果仅仅是两个人或者两个家庭,可以原谅,可以私了,关键是《刑法》的制定,是约束和制裁所有犯罪分子的,而不是说区别对待,有些人可以免于追责,那样就失去了公平公正性,也失去了原有的严肃性。两个未成年人之间的一场强奸案,造成的是整个社会的一种负面影响,如果仅仅是出于对未成年人未来的负责,而免于法律追究,那么还如何去规范社会其他的未成年人。所以说,此案件的处理方式,必须要做到方方面面的考虑,即要考虑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也要考虑社会负面影响,以及法律的严肃性。

如今,对于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也是一种对于法律的负责,也是对于社会的一种交代,至于说最终结果如何,尚无从得知,但是该案件的审判,绝对是此类案例判定的一个很好例子。如何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需要从方方面面去入手。

登录 后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