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滴滴司机群相继曝光,聊天内容不堪入目,顺风车主都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8月24日,浙江乐清乘客赵某某在搭乘滴滴顺风车时,被司机钟某杀害,此事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8月25日,武汉等地滴滴司机群聊曝光,内容低俗,你怎么看?顺风车主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成为顺风车主要经过哪些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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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浙江温州,又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搭滴滴顺风车遭遇强奸杀害。看到报道痛心之余,网络上流传的几张“深圳滴滴交流群”的群聊记录截图,更让我不寒而栗。

如此赤裸裸地宣扬自己强奸女性的经验、欲望和勇气,说出“穿那么风骚,不强奸你强奸谁”的受害者有罪论,完全忽视强奸明显存在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忽略女性的尊严和感受,那个男人就像是在宣扬男性凌驾于女性和法律之上的至高权力

虽然他的言论在群聊里受到挑战,但在对顺风车案件的微博讨论中,我看到了一个相关的却受到更多人认可的评论:

“一个正常的男人”,真的看到美腿翘臀的第一想法就是想强上吗?男人心里都“藏着一只恶魔”吗?这一切让我想到去年奇葩大会上,“科学家种太阳”的那句引发热烈争议的话,“所有的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

我们不认同这种说法,但看到对这些评论的几百个点赞数,青杏编辑部新来的妹妹决定和她的男性朋友们聊一通,认真了解他们的看法。

她一共问了六个人,他们回答的第一反应都是对上述评论表示部分认可:“看到美腿翘臀,肯定会有想法”。但是,“有想法”,指的是“能和她发生点什么就好了”,还是就等于想强奸呢?我也想过和彭于晏上床,但我一点也不想强奸他啊。

他们的另一个共同点,是在聊天过程中,才慢慢厘清了“有想法”和“想强奸”之间的区别,明确大部分男性想要的是你情我愿、而非强迫式的性关系。为什么他们不能马上区分这显而易见的两者,却认可微博上的评论,给男人都是沙雕的说法和受害者有罪论推波助澜?普普通通的性幻想是如何与强奸的冲动混为一谈的呢?

|| 性幻想不等于强奸欲

感受到某个人强大的性吸引力,产生热切地想扑倒对方的性冲动,不论是为了表达爱意还是发泄性欲,都是带有主动性质的。而“强奸”一词,恰好被用来表达类似的占有欲和征服欲。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口头上的“想强奸”不过是在表达强烈的性冲动罢了,文明社会里,不论男女性,大多数人都不想或者没想过要以施加性暴力、让对方痛苦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然而,由于性一般被认为是男人主动的,且对女性的不尊重仍然泛滥,把对女性身体的欲望简述为强奸欲的做法广泛在男性中存在。

而且在同性群体中,很多男性也会出于同伴压力而说出这样的话,用强烈的性冲动和征服欲来彰显自己的男性魅力,以此获得同伴的认可和支持。就如“深圳滴滴交流群”的聊天记录里,男人很骄傲地说自己对待前女友也是硬上,可见他早已把这种用强奸来征服女人的方式作为一种男性魅力的炫耀。

由于“想强奸她”的表达方式的泛滥,男性容易对受害者有罪论(如女性穿着性感)表示理解和认同,而这会进一步将强奸合理化为男性原始的、自然的性冲动使然。

明明大部分男性都没有强奸的意图,但却要对那个选择强奸的人表达理解,以真诚得令人感动的态度,说出“男人都是这么禽兽的”,劝告女性朋友们不要打扮得漂亮、性感,不要夜半出门,不要太天真。

|| “想强奸她”是一种对女性魅力的认可吗?

“想强奸她”的说法,有时甚至被理解为对女性外貌的肯定。有一个男性朋友告诉我们,很多男生在私底下评论好看、性感的身边女性或者女明星时,会使用粗俗的字眼,包括“真的想强X她”。他觉得这就是对女性魅力的至高肯定的表达,虽然难听,但是当着女生面不会这么说,也不会去实践,所以无伤大雅。

在这种言论环境下,他做出过类似的表达,“就是男人之间粗俗的表达吧”,并强调说至少他并不是真的想强奸谁。我们问他,如果有其他男性女性,私底下说很想强暴你,那你做何感想?

“那真的挺恶心的。”

所以,他也不过是在学习和使用同伴的语言,从而获得同伴的理解和支持,但却忽视了被谈论的人的感受和尊严。更可怕的是,这种“不是真的那样想”的语言,当给予了一定的施暴环境和条件时,就可能引导一个人进入“真的那样想”的思维,转化为强奸的行动。

顺风车就这样一个诱导环境。车辆是一个密闭的空间,司机掌握着车的行驶方向和速度,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乘客为顾全自身的安全,还可能倾向于隐忍司机的不当言行。在这种权力极不对等的环境下,那些只是说说而已的“想强奸”,就很可能转化成行动。

这种语言习惯的另一个影响,是在讨论强奸案时,引导我们去关注受害人的言行特征,例如漂亮、化妆、夜间出行、独自打车等;找到这些因素作为强奸的诱因后,又更进一步认可了“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遇到一定的性刺激和充分条件就可能进行强奸”。

|| 对制度和法律的反思才是重点

南方都市报相关报道的推文评论截图

如上图,昨天的顺风车奸杀事件曝光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便是女生不该凌晨一点独自打车,尽管实际上事件发生的时间是下午一点。还有人在看到受害女生的照片后说,“坐滴滴就应该卸妆保平安”。受害者有罪论,和“男人都是被道德和法律约束着的潜在强奸犯”的言论一起开始了新一轮叫嚣。

除了对滴滴的谴责,一切都在往男人的本性、女人的义务上推。把男人描述成精虫上脑、随时强奸的动物,只会引导更多的男性错误地理解和表达自己的欲望,包容并助长更多的性暴力和性别不平等,片面地、不公平地要求女性丑化、遮掩、限制自己以自我保护。

退一万步来说,假设我们认同男人都是潜在强奸犯,就像天总会打雷一样,但不是所有打雷都会变成雷暴,所以,我们不可能因为天会打雷就避免一切打雷时候的行动;同理,我们不可能因为路上的男人有可能变成强奸犯,就让女人什么也别干,不化妆、不打车、不出门,就在女性受伤的时候,责怪她不够小心、不够提防。

相反,因为天会打雷,有可能成为雷暴,我们发明了避雷针去牵制雷。所以,因为人类有欲望,有可能发展为性暴力,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和法律来牵制,而不是因为男人是潜在强奸犯,所以就什么也不做,把女性视为不得不受罪的可怜群体。

如果滴滴能在案子前一天其它女乘客举报施暴司机时,及时采取措施,如果它能在三个月前的相似案件后及时完善系统和制度,昨天的悲剧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 “男人都是潜在强奸犯”的说法是在展示性话语权

但出租车的环境再怎么适合强奸的发生,最根本的还是社会现实本身中两性权力的不对等,导致了强奸的发生和事后的受害者有罪论。为什么“深圳滴滴交流群”里的男性那么敢于张扬自己的强奸经验和欲望,本质上就是男性在性话语权中掌握了极大的优势,“爽了就不算强奸”“你性感你有罪”等常见言论就是典型的表现。

同样的,说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与其说是一种真诚的坦白和劝告,更像是一种公然展示性话语权的叫嚣。这些张扬和叫嚣,体现的不是男人的欲望相比女人的欲望有多么强烈,而是社会有多么利于男性犯案、男人有多么敢于犯案。而强奸,与其说是因为性欲,不如说是为了施展和体现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叮嘱女性自我保护是善意的,但我们更应该对社会环境、制度体系、个人言行和思维模式所不断强化的性别不平等进行反思。

如果男性的性欲和强奸欲始终被混为一谈并宣扬,如果社会的反应和举措总是让女性加强自我保护,性暴力和性别不平等的现状是不会得到实质解决的。

不是所有男人都是潜在强奸犯,更不能因为男性有欲望,就不断挤压女性生存空间。男女性的性冲动都是一样的,对强奸的讨论不应该止步于让女性防范男性的言论。

破除日常的语言暴力,谴责施暴者和包容性暴力的社会环境,关注性别和权力关系平等的社会保障,改变性权力和话语体系不平等的现状,才是我们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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