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告作家江南侵权是怎么回事?《此间的少年》是同人文吗?

途可小姐
2016-10-25 15:14:36

  江南“关于金庸先生诉《此间的少年》案件的声明:

  声明内容,江南称自己是金庸的忠实读者,并再次表示:《此间》的人物姓名“确实基本都是来自于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他透露,自己最初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此间》是最早的网络小说之一(创作于15年前),当时我和很多网络作者一样并未非常重视自己的作品,和金庸先生阐述自己创作武侠的初衷一样,就是‘娱人娱己’。”

  随着《此间》走红,多家出版机构发来邀约。其实对于出版,当时的江南也是惴惴不安的。“虽然当年没有什么钱,很期待稿费的收入,但这种形式的出版物是否合规,心里也是惴惴不安的,所以最早出版的时候,我和出版社也曾就书中人名的问题咨询过相关的法律人士,被告知这种形式在当时未曾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决定正式出品此书。

  江南强调,自己并未有侵权的想法,“想的仅仅是写出自己和身边人的校园故事。”如今,作为读者,与自己喜爱的作者首度交流,却是在司法层面,江南“情绪非常复杂”。他自责道:“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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