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校门前车祸已致5死18伤,这些死伤孩子的家属能向学校和司机索赔吗?

11月21日中午12点时许,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校门前,一辆轿车撞倒多名学生。救护车已将受伤孩子送医救治,伤亡数字正在统计,肇事司机现已被警方控制,事件原因正在调查。这些孩子家长应该怎么办?可以像学校和司机索赔吗? 

6条回答

看了新闻,愤怒从心底油然而生,出事孩子的家长现在肯定是陷入巨大的悲伤之中,如果可能,他们是恨不得扒了肇事者的皮,啮其肉,喝其血,挫骨扬灰也不能解气,也不能弥补其失去孩子的痛苦!

在当前,家长们根本没有心思去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他们就想将凶手尽快绳之以法。

不过回到问题上来,在笔者看来,学校并无责任,因为这是放学时间,学生是在校外吃饭回校途中出的事情,并不在学校的管理范围之内。对于学校没有食堂的事情,据说正在改建,在此之前,学生也只能选择自带饭到学校或者到校外小饭店吃饭,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对于行凶者,毫无疑问他必须承担赔偿的责任,从视频来看,他应当属于故意犯罪,对于故意犯罪,保险公司是拒绝赔偿的,所以学生家长只能选择向行凶者索要赔偿。但是对于故意犯罪的案件,赔偿额都是很少的,法律只认可直接的“物质损失”。比如句容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朱小虎,2016年11月饮酒后开车,在南京连撞7辆车,并将一对母子撞伤致死。后来一审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6.7万元,同时驳回了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304.7万元的诉讼请求。

应该向肇事者索赔,学校的责任还要等调查结果出来才能认定。

目前已经造成5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3人受伤严重。

现在家长们恨不得把肇事者抽筋扒皮,哪里还有心思想索赔的事情,如果有可能,他们第一个念头就是让肇事者偿命。至于说家长能否向学校和司机索赔,个人认为目前不应该追责学校,但家长们必须要向肇事司机索赔。(就目前调查来看,肇事者名下有一个独资公司,而且开着奥迪A6,应该具备一定的赔偿能力,最好断了哭穷逃避民事赔偿的念想。)

从视频可以看出,孩子们排队放学,肇事车辆突然逆行加速冲了过来,酿成惨剧。主要责任在肇事司机,学校方面并无主观过错。事情发生在校外,而且不可预见。虽然惨剧发生在学校门口,但不应该苛责学校方面能够预见和阻止类似突发事件。如果孩子们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也会获得部分赔偿。

目前肇事者韩某华排除醉驾、毒驾,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如果照这样来看,他的故意性更大,不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愤怒归愤怒,法律责任还是要分清的。

事情发生在校外,学生是在校外吃饭回校途中出的事,且这个吃饭的行为并非学校所组织,简单说,事情发生在学校管辖范围以外,学校既无法律义务也无能力去承担自己管辖范围以外的偶发事件后果,如果这样的事也能成功要求学校方面索赔,恐怕所有非公立学校都要吓得关门了——因为这意味着只要是该校学生出事哪怕不在学校也要校方负责,这个责付得起么?

目前情况看肇事司机需要被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即不但要为自己撞死撞伤多名小学生和幼儿园孩子接受应有的刑事处罚,还要连带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遇害者家属是可以、应该也只能向肇事司机索赔的。

问题的关键是,如果肇事司机本人及其家庭财政状况糟糕,即便被裁定需要赔偿,也无力承担如此惊人的受害者损失。

这种情况在中外类似案件中是十分常见的,事实上“要案件责任方赔足受害人”情感上可以理解,但在很多时候是做不到的(毕竟罪犯有穷有富,“案件在哪里发生就要哪里的老板赔偿”更说不过去),这就需要保险、社会救济和慈善公益等多方协助了,在这些方面中国当前社会还有许多待完善的地方。

以上说的是附带民事责任中的赔偿部分,至于刑事责任部分,肇事司机必须依法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起事故真的让人出离愤怒,竟然丧心病狂地驱车撞向一群无辜的小学生,造成5死18伤的严重后果!可以想象,肇事者不是心理变态,就是故意报复社会,这种危险分子还是尽早被法律清除得好。

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祈祷死者安息、伤者康复。然而,让人更加出离愤怒的是,死伤者家属可能无法得到足够赔偿。因为本案在性质上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非过失性的交通肇事。

首先,学校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法律规定,学生遭受学校以外的人伤害的,应当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保义务,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然而,在这起事故中,完全属于肇事者突然冲撞,学校根本就防不胜防,因此学校不是责任承担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其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即使肇事者买了全险,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受害者家属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极其有限,仅仅包括物质损失。具体来说,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只用赔偿丧葬费等,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只用赔偿医疗费等。不得不说,这点儿赔偿相较于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损失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目前我们只知道,肇事者韩继华经营着某度假山庄,应该还是有些家底。如果他还残存着丝毫人性,就倾尽所有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吧。

葫芦岛建昌第二小学的车祸已经导致了五个人死,18个人伤的事故。这起重大的恶性事故,让多少家庭感觉到了天塌下来了。可能刚刚还在和妈妈爸爸们分手的孩子。转瞬之间就离开了人世。这真的是让人很难接受的现实。作为孩子的父母,不知该是怎样的伤心欲绝了。其实不管是学校赔偿也好,或者是肇事的人赔偿也好。谁又有能力让这件事情有回天之力了?谁又能让那些孩子们起死回生呢?不管怎样,严惩凶手,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说赔偿多些,现在真的不要考虑,也不要想太多,因为暂时的心情真的是难以形容的。那种悲痛欲绝的感觉。让我们每个人看到了都会很不舒服的。满满的全都是对那些离开人间孩子们的爱。让我们还是多祈祷这些孩子,在人来人往的天堂中。注意车辆保护生命,这才是最重要。至于说让学校赔偿或者是。该怎样赔偿的话留到以后再说吧。


当然要向学校和司机索赔了!

首先,有人会说:学校无辜躺枪了!其实不是的!

当时正直学校放学期间,孩子们正排队过马路,孩子们是学前班的学生,年纪较小,他们放学需要到马路对面,因此过马路相对来说较危险。视频中虽有一名老师保护,在孩子面前依然是车来车往,想必事故发生前孩子们过马路的安全措施就不到位的!应该加强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防护措施!

其次,这个罪大恶极的司机。

不管司机是醉驾还是处于某种目的,其作出的这样的事故导致死伤这么严重,就一定要得到死刑的判决。这个司机是当地一个村支书的儿子,自家还有一个山庄在经营。所以死伤孩子的家长可以向这个司机除了要求严惩外,一定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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