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一公寓发生高空坠物,致一女子死亡,谁的责任?

9月4日,江苏盐城阜宁县一公寓发生高空坠物,致一32岁女子当场死亡,12岁女儿亲眼目睹,哭的撕心裂肺。据悉,该女子是准备去孩子放学,在该6层建筑物下,被混凝土结构从6楼坠下,砸中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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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一女子刚把12岁的上学女儿接到家门口,却不幸被高空坠物砸中身亡,实在令人痛心。

“高空杀手”致人伤亡案经常发生,但仍未引起足够警醒。我所居住的小区,常在群里看到住在一楼的邻居吐槽,今天看到一地烟头,明天看到吃剩的饭菜。毫无疑问,这些都是楼上的人家抛下来。此种行径,不仅仅是素质问题了,若是重物抛下,砸死砸伤在所难免。

2016年,芜湖也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一女子骑电动车在一小区饭店门口人行道上停留,被高空掉下的砖头砸死。后来法院判决,小区一个单元的81户和物业共同赔偿50多万元。当中,只有15户不承担责任,他们举证证明自己没有抛砖。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物或从上面坠物造成他人伤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当然,你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自然能脱身事外。

阜宁的这名女子走了,也给我们上了一课。大家要共同抵制高空抛物,否则出了事可能你也跑不了。如果警方调查无果后,死者家属可以将单元住户和物业都告上法庭。

太惨了!这已经涉嫌犯罪了!

一定要查清楚,给这家人一个交代!

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的蓬勃发展,我们拥有了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很多人都住进了高楼大厦。但是住到高层上以后,有好多人还是没有改变从窗口往外扔东西的恶习。

因此,有时候在楼下,会被楼上扔下的垃圾等东西吓一跳。这些已经很危险了,还有花盆从楼上掉下来的,更是吓死人了,如果花盆砸住人,轻则头破血流,重则致人死命。

9月4日,江苏盐城阜宁县一位年轻的妈妈,刚刚接女儿放学回来,在自己家楼下停放电动车时,楼上竟然掉下了水泥块,恰好砸在了年轻的妈妈头上,伴着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妈妈倒在了地上,永远闭上了眼睛。瞬间发生的高空坠落的水泥块,使两个孩子没有了母亲,丈夫没有了妻子,父母双亲没有了女儿。都是高空坠物惹的大祸。

这个感觉已经涉嫌过失伤人罪了,一定要查清楚高空坠物的原因,一定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一定不能放过。

最近高空坠物伤人频发,这需要反思。

1、各地要教育住户严禁从家里往外扔东西

这个各地一定要对高层住户进行教育,要说清楚高空坠物的严重性,高空坠物砸着人,轻则受伤,重则死亡。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真是伤者严重受伤或者死亡的话,扔东西的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甚至会坐牢的。

2、高层住户要自觉不扔东西

高层住户也要保证绝对不往楼下扔东西,一定要认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包括窗外最好不放花盆,阳台栏杆上面最好也不要放花盆等杂物。阳台最好封闭好,窗户最好是推拉窗或者是内开窗,杜绝高空坠物的的隐患。这样的话,也是文明居住!大家都这么做,就能基本杜绝高空坠物的问题。

3、物业也要勤检查

物业公司也要对住户的阳台等地方多看看,多提醒一下。特别是对于阳台上放满花盆的住户也要多提醒把花盆摆放整齐,避免刮大风掉下楼的危险。也要经常提醒住户不要把杂物摆在阳台外侧,以防备掉下来伤人。

综合来说,这个事情是太惨了。一定要查清楚,给这个年轻的妈妈一个交代。高空坠物嫌疑人涉嫌违法的一定要严惩。一定要杜绝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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